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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拟引进5宗投资超亿元工业项目 5家年产值超10亿元企业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5月29日08:19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万全)昨日,大朗镇召开招商引资工作会议,大朗镇委书记胡浩举、镇长谢锦波等领导参加了会议。胡浩举介绍,引进重大项目事关大朗发展大局,事关大朗镇率先高水平崛起的成败。

  据悉,大朗镇正在洽谈并准备达成协议的重大项目有3宗,今年该镇的目标是新引进投资1亿元以上工业项目5宗,年产值在10亿元以上企业5家,逐步改变大朗镇工业企业规模少、效益低、终端企业产品少,配件产品多的不合理结构。

  从分散招商引资转向集中招商选资

  据了解,大朗镇在重大项目引进方面取得初步成效。1月—5月,已落实投资超亿元的重大项目有5宗。大朗镇委委员、镇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镇招商办主任傅秩恩透露,目前该镇正在洽谈并准备达成协议的重大项目有3宗,其中包括东莞其妙包装有限公司预计投资3亿元生产、研发和销售包装材料;香港雅科集团有限公司预计1.2亿元生产卫生用品透气薄膜。“投资超亿元的重大项目中,广东阿达食品有限公司、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酷比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德津实业有限公司预计下半年开始动工建设。”

  大朗镇为何在招商引资项目上频传捷报?

  据介绍,大朗镇招商办改变以往分散、零星、“大面积撒网”的招商方式,重点引进投资规模大、税收贡献大、科技含量高的重大项目,从分散招商引资向集中招商选资转变,针对大朗镇项目少、终端产品企业少的短板,突出引进和培育电子终端产品类、高端类电子元器件类、新材料类和机械装备类的优质重大项目。

  大朗镇还修改了《大朗镇招商引资奖励办法》,突出招引重大项目,对介绍引进重大项目的国内外企业、社会团体、社会中介、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它经济组织及个人给予重奖。

  同时,该镇还出台《大朗镇鼓励引进优质工业项目奖励试行办法》和《大朗镇工业区(厂房)改造补贴试行办法》,通过向引进优质项目的社区(村)返还镇级税收留成和补贴厂房改造费用的方法,鼓励各社区(村)积极引进重大项目,加快旧厂房改造力度,为引进重大项目预留发展空间。

  引进重大项目加快转型升级步伐

  胡浩举指出,加快转型升级,率先高水平崛起,关键要靠大项目的带动和引进。大项目尽管消耗的资源多,但对经济发展的拉动力非常大。目前,大朗镇重点工业企业有50家,仅占全镇工业企业数量的1%,但是工业总产值却占了全镇工业总产值的50%,税收占全镇的30%。

  “这些数据都表明,我们必须破除过去粗放式的招商引资,集中有限的资源突出招引高投入、高税收、高技术的‘三高’项目,以大项目兴大产业,以大项目促大升级,全面提升大朗镇产业发展活力和发展水平。”胡浩举指出,大朗要以推进商事试点为契机,营造更具法制化国际化水平、更适合创新创业的营商环境;要不断优化服务、提高办事效率,努力在“宽进”上下工夫,最大限度缩减企业注册时限,使大朗的营商环境比其它镇街更胜一筹,形成营商环境“加一”、综合成本“减一”的优势,让更多的市场主体选择大朗,投资大朗。

  傅秩恩告诉记者,大朗今年目标是新引进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项目5宗、年产值在10亿元以上的企业5家,逐步改变大朗镇工业企业规模小、效益低、终端企业产品少,配件产品多的不合理结构。

  ■大朗镇招商引资奖励办法

  □奖励的对象

  凡国内外企业、社会团体、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它经济组织及个人(以下统称引资人),但大朗镇行政事业单位和镇属公司干部职工、社区(村)两委干部除外,符合本办法奖励条件的,均可享受本办法的奖励。没有单位或个人介绍,投资者自行前来投资的,也可按本办法计算奖励,奖金归投资者。

  □奖励的范围

  凡介绍东莞市外企业到大朗镇辖区范围内投资,在大朗镇设立独立法人企业,投资项目符合如下条件之一的,均可按本办法的规定获得奖励。

  1、项目属工业等生产性行业,外资投资项目注册资本不少于300万美元;内资投资项目总额不少于2000万元人民币。

  2、项目属商业服务业的,房地产项目除外,投产后三年内年税收达1000万元(含)以上的。

  生产性项目除了按第1项的标准计算奖金外,如投产后3年内年税收达1000万元(含)以上,还可按税收额计算奖金。

  □奖励的标准

  获奖者按下列标准计奖:

  1、以介绍引进生产性项目实际投资额进行计算奖金。分两个档次设定奖励标准:

  (1)引进《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中的鼓励类生产性项目,按单个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完成300万元人民币奖励1万元人民币的比例给予奖励,单个投资项目最高奖励金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2)引进《东莞市产业导向目录》中的非鼓励类的生产性项目,且项目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的,按单个投资项目实际投资额完成300万元人民币奖励0.8万元人民币的比例给予奖励,单个投资项目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人民币。

  2、以介绍引进项目税收额计算。项目投产(开业)后3年内,企业有一年税收达到1000万元及以上的,按如下标准奖励(只奖励一次):

  (1)企业年税收达到1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按税收额2%计算奖金。

  (2)企业年税收达到2000万元(含)—3000万元的,按税收额2.5%计算奖金。

  (3)企业年税收达到3000万元(含)以上的,按税收额3%计算奖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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