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福州6月13日电 (记者 胡光华)2012年6月19日零时起厦门出租车燃油附加费将由目前的每车次3元下调至2元,该消息一传出,福建省会福州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的走向立刻引起民众的热切关注。“目前,我局已根据油价下调情况,上报政府下调燃油附加费!”福州市物价局副局长黄家华13日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透露,“按目前的油价,福州的燃油附加费,已到了起动点。局里已制定了相关价格调整方案,目前该方案正报市政府审批之中。”
据黄家华介绍,此前,福州市曾先后调整过三次燃油附加费:
第一次燃油附加费调整是在2010年4月25日,福州市出租车实行每车次向乘客加收1元燃油附加费。当时,福州93号汽油价格由6.21元/升涨至6.46元/升,其已超过福州市物价局设立的第一个启动点6.04元的价格。
第二次调整是在2011年4月7日,当时福州93号汽油涨至7.37元/升,出租车燃油附加费的标准由每趟次1元调整为2元。
第三次调整是在2012年4月15日,这次调整出租车起步价格每趟次3公里8元保持不变,将现行每趟次另加收的2元燃油附加费调入计价器内计费,同时,每车公里租价1.5元也保持不变,超出起步里程3公里后按每车公里0.5元加收燃油附加费。
第三次燃油附加费调整之后的两个月,油价不断下跌。先是5月10日,93号汽油价下调为7.60元/升,紧接着6月9日,93号汽油价再次下调为7.18元/升。
“出租车行业比较敏感,到了一定启动点,燃油附加费就要做相应调整。”黄家华说,根据目前的油价走势,福州将启动第四次燃油附加费调整。
黄家华强调说,燃油附加费调整牵一发而动全局,需要综合考虑出租车经营者、司机和乘客三方之间的利益,尽可能做到三方利益平衡,“如果只考虑消费者的利益,司机、经营者肯定会有意见。同样,如果只考虑司机或经营者的利益,消费者也同样会有许多怨言。”
据记者了解,今年4月15日,第三次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调整后,一些中长途乘客有较多的怨言,曾多次打的前往福州驾管所考试的驾考学员告诉人民网记者:“我从省政府门口打的出发到福州驾管所,原来只要45元,现在要60元,整整多了15元钱。”
“我们原来有出台出租汽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但说实话,这个机制目前还不是很完美,我们正在制定更合理的方案。”黄家华坦言。
记者了解到,根据厦门市出租汽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规定,当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达到或超过每升5.45元并持续10天以上,调高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加收燃油附加费每车次1元;当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达到或超过每升6.45元并持续10天以上,调高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加收燃油附加费每车次2元;当93号汽油最高零售价格达到或超过每升7.45元并持续10天以上,调高出租汽车燃油附加费,加收燃油附加费每车次3元。2009年11月,福州也曾出台过类似的油运价格联动机制,或许因为机制不太成熟,该机制一直没有对外公布,外界对此知之甚少。
“今后,我局将对运价不太合理部分进行调整,尽量将出租车油运价格体系理顺。”黄家华透露,“出租车的成本监审工作,福州市物价局从年初就开始,到现在整整调查摸底了五个多月,现在成本监审正处在征求意见阶段,征求意见后还要再做修改,最终形成的价格调整方案需要各方都能接受。以后,出租车行业的运营成本要公布,最后形成的出租车油运价格联动机制和成本监审整个还要进行一次听证。估计,下半年该方案将最终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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