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马喜生 通讯员/黄彩华)原是皮肤病,但却被药店误认为是糖尿病,患者谢阿姨的儿子在没有处方的情况下买到处方药,谢阿姨服药3天后昏迷住院,至今还靠插管进食。记者了解到,患者住院后将药店告上法庭,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认定药店销售存在过错应承担四成责任,赔偿患者19万多元。
无处方却能买到处方药
去年,谢阿姨皮肤病发作,因她不会讲普通话和广东话,便差儿子小邵去附近的嘉某华的药房买药。据小邵讲述,他到了店里后,一个女营业员问他买什么药?他讲述母亲患皮肤病的情况。女营业员说,肯定是年纪大了患上糖尿病,便向他介绍相关糖尿病药品的用途和服用方法,给小邵选好了400多元的药。收款时,营业员还千叮万嘱小邵:这药吃上了就不能停,吃完后还得到他们店里买。
然而谢阿姨服药三天后突然昏迷不醒。小邵赶紧将母亲送到当地医院抢救。经诊断,谢阿姨为低血糖性脑病昏迷。医院称,小邵从药房买回的药里,有一种名叫“达尔得·格列齐特片”,这是治疗糖尿病的处方药,如没有糖尿病的人服用后,会严重损害人体大脑,甚至死亡。谢阿姨没有糖尿病,服用此药后导致血糖降低,并出现昏迷状态。经司法鉴定,谢阿姨已构成一级伤残,需要一级护理。
家属状告药店索赔168万
小邵作为母亲的法定代理人,向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提交诉状,要求珠海市嘉某华健康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该东莞分店药房赔偿母亲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继续治疗费、继续护理费130万元,后庭审中变更诉讼请求标的为168万多元。
诉讼过程中,法医鉴定意见认为,谢阿姨服用的格列齐特片降血糖药物具有诱发低血糖的情况,如血糖没有得到即时的纠正改善,可会出现严重的脑组织损害。所以谢阿姨低血糖性脑病昏迷与服用格列齐特片降糖药物的因素不能排除。经调查,谢阿姨昏迷后经治疗有好转,便于次日强行出院,导致出院当日再次昏迷,不得不再次送医院抢救。不久,谢阿姨又一次强行出院,导致出院当晚又再次送院治疗。
法院判药房赔偿19万元
法院的审理认为,谢阿姨和药房均存在过错。
首先,涉案药品“达尔得·格列齐特片”属于处方药,小邵作为成年人,应当知道要凭处方购买,但他购买时并没有持有处方。买药回来后,谢阿姨并没有在医师的指导下服用,也没有严格按照该药的说明书进行服用。自身存在过失,应对损害后果承担主要的过错责任。
其次,根据有关规定,药店销售药品时,处方要经执业药师或具有药师以上(含药师和中药师)职称的人员审核后方可调配和销售。而涉案药店在销售处方药时没有要求小邵出示处方,也没有经过执业药师审核后再调配和销售,应对本案产生的损害承担一定过错责任。
法院酌定认定药店应负40%责任,判决药店应赔偿谢阿姨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共19万多元。判决下达后,双方均无上诉。近日,该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