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为帮助加工贸易企业“减负增效”,今年5月11日起,广东省内跨关区外发加工视作同一关区而免收保证金。记者从中山海关了解到,截至6月11日该政策实施满月,中山海关合计免收企业保证金1882万元人民币,该项政策对省内跨关区外发加工企业的减负效果正日益显现。
一企业免交600多万元
6月22日,中山金汇金属制造有限公司报关部经理冼小坚兴奋地告诉记者,自上月11日中山海关正式启动跨关区外发加工免收保证金试点工作以来,企业办理此项业务已免交保证金630多万元,资金压力大大缓解,真是“雪中送炭”。
“我们公司是中山市一家主要经营各类钟表配件、高精密五金件、人造首饰等产品加工的企业。受企业生产条件限制,产品电镀、饰字等工序必须外发加工完成。按照之前的海关监管规定,跨关区外发加工需交纳保证金,我们在2011年4月至2012年5月11日跨关区外发加工共缴纳保证金470万元。”冼小坚介绍说,再加上近年来全球经济不景气和欧债危机影响,客户不断延长付款期限,导致公司资金压力非常大。因此,免收省内跨关区外发加工保证金对企业而言意义重大。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近年来,广东省内加工贸易产业链不断延伸,开展外发加工业务的企业逐年增加,越来越多的加工贸易企业分布在产业上下游,承担着不同的工序工艺,生产更加精细化、专业化,对外发包加工的需求急剧上升,跨关区外发加工情况相当普遍。按照现行政策,企业在不同的直属海关之间外发加工,需要向海关提供相当于外发加工货物应缴税款金额的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减负增效”鼓励企业发展自主品牌
今年以来,受美国经济复苏乏力、欧债危机蔓延扩散、新兴经济体通胀上升和经济增速回落以及国际贸易壁垒不断增多等多重因素影响,部分企业反映因缴纳保证金而在资金周转、加工效率方面承担着较大的压力和困难。针对这种情况,在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和广东省政府的共同推动下,自5月11日起,广东省内跨关区外发加工视作同一关区而免收保证金。
根据规定,凡是资信良好的B类及以上企业在广东省内海关之间开展跨关区外发加工业务,海关可以不再收取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帮助加工贸易企业“减负增效”,鼓励企业由简单加工向研发设计、自主品牌发展。
据了解,截至6月11日该项政策实施满月,中山海关共受理AA类、A类企业广东省内跨关区外发加工55份,涉及外发保税料件金额1039万美元,免收保证金1440万元人民币;审批B类企业省内跨关区外发加工免收风险担保金30份,涉及外发保税料件金额319万美元,免收保证金442万元人民币,两项合计免收企业保证金1882万元人民币,减负效果正日益显现。
徐旭珊 周思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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