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李××犯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被告人熊××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又9个月”……昨日上午,西安市莲湖区法院在土门一座礼堂内,对5起涉毒案的8名被告人公开宣判,其中,邮寄净重196.02克冰毒的杨某获刑有期徒刑14年又6个月。
2011年9月下旬,33岁的铜川男子杨某给他在广东的朋友依某(另案)打电话,索要冰毒。双方约定以邮寄方式交易。杨某向对方提供了他人的名字和住处、女友的手机号码作为收件人信息。10月2日上午,杨某持他人身份证前往某货运公司取货时被民警抓获,当场从其所取的邮件中查获一大包冰毒,净重196.02克。昨日,莲湖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14年又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本报记者 宁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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