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0 北仑法院北璎播报
今年判决了一个酒吧里的“泰森”。
许某21岁,江西人,来北仑6年。
去年10月5日晚上,许某和朋友在新碶街道一家酒吧玩,一直玩到凌晨两点。其间,许某喝了不少酒,也结识了吧台的一个非常漂亮的女孩,主动提出要送她回家。
话一出口,旁边一个男人叶某不高兴了,他也想送这个女孩回家。
究竟谁来送,两人争了起来。
叶某随口来了句:“你算人家的谁啊?”
许某脱口而出:“她男朋友!”
叶某一听,非常不乐意,他知道许某也只是一个顾客,提出要跟许某打上一架,谁赢了,谁送女孩回家。
两人真打了起来!
推搡中,叶某一张口,咬住了许某手指。许某挣脱不了,情急之下,咬住了叶某左耳。
两人谁都不肯松口,拉扯中,许某竟把叶某的左耳整只咬了下来!
含着满嘴血淋淋的耳朵,许某一下酒醒了,拉着朋友逃离现场。几小时后,他选择了自首。
经鉴定,叶某左耳廓大部分缺损,构成重伤。许某赔了6万元。
北仑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起诉许某,法院判其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刑3年。
(通讯员 木木 记者 蒋煜明)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