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昨日从中山市交通运输局获悉,根据省交通运输厅通知,近日,中山市各大汽车站班车客运的燃油附加费下调为每百公里10元/人。不过,鉴于中山各大汽车站八成以上的长途客运班车车票定价并未增加燃油附加费,故此项调整对全市整体影响并不大。
八成客运班车不受影响
根据《广东省道路客运价格与成品油价格联动方案》,由于省内0号柴油于今年6月初下调至7.32元/升,从今年6月中旬开始,省内始发的班车客运(农村客运除外)单位计费中的燃油附加费下调为每百公里10元/人。由于中山市八成左右公路客运班车的此前定价未实行国家规定的最高定价上限,涉及下调的线路并不多。
根据《关于下调广东省道路客运燃油附加费的通知》,道路客运经营者必须按照当地价格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规范标价和收费行为,必须在客票中标明收取燃油附加费的金额,同时在汽车客运站等的醒目位置进行公示。而地级以上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调整燃油附加后的公路客运票价监督。
珠三角城际班车票价下调
记者昨日从中山市汽车总站运调部了解到,目前该汽车站已经根据相关政策对部分进行了燃油附加费调整。
“但是幅度和范围都比较小,主要是集中在从中山开往东莞、深圳、惠州等地的线路。”运调部经理冼国洲告诉记者,该客运站八成以上的公路客运线路车票定价都低于国家规定的上限,在非节假日期间,长途客车票价一般都未将燃油附加费计算在内。
冼国洲透露,中山汽车总站非节假日期间将燃油附加费计算在内的线路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城际客运领域,因此受此次燃油附加费下调影响的线路主要集中在这一部分。由于运行公里数不长,下调的幅度也相对较小,每张车票的下调额度介于2至3元之间。
罗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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