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长沙6月28日(潇湘晨报滚动新闻记者 吴静)今日,湖南民政学院附近的520家庭旅馆发生盗窃事故,租住此处的两名女生醒来后,发现置于床头柜上的两台笔记本电脑不翼而飞。两人是湖南民政学院大二学生,在长沙一家网站实习。因暑期学校宿舍关闭,不能住宿,于是在学校附近一家旅馆合租了一房间。
小徐介绍,昨晚(27日)有些闷热,为求凉快两人决定开窗睡觉,不料一早醒来发现电脑不见了,两人立即拨打110报案,随后民警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初步勘查发现阳台上有脚印,因为窗户没有安装防盗网,推测小偷是沿着楼道水管,从窗户爬进来的。目前,长沙市雨花亭派出所已介入调查。
对于租户在旅馆遭窃,旅馆老板罗某表示,入住合同中已明确“贵重物品丢失,概不负责”,双方都签了字,因此他拒绝赔偿。
对此,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刘明律师表示,旅馆如果在保障消费者安全上存在过错,比如窗户没有进行任何防盗处理,造成小偷轻易偷到笔记本,旅馆就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合同免除旅馆老板起码的安保责任条款,条款应当是无效的。
[稿源: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吴静]
[编辑:龙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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