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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起参保人可重选定点门诊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7月05日06:59  信息时报

   大洋新闻 时间: 2012-07-05来源: 信息时报

  新社保年度从本月1日开始,广州市医保局特别提醒市民,在7月1日后(含7月1日),未在原选定医院进行普通门(急)诊就医的,参保人可携带医保卡,重新选定自己“心水”的医院办理改点手续。参保人可参照以下四种情况,及时办理门诊报销定点。

  继续选择原定点医院:直接结算即可

  对原来已办理选点手续的参保人,如不打算更改原选定医院的,只需在原选定医院继续进行就医,结算时就确认了该医院为新年度门诊选定医院。

  不再选择原定点医院:本月起重新选点

  新社保年度参保人未在原选定医院门诊就医记账结算的,可到新选定医院办理改点登记,或直接到医保经办机构服务前台办理改点。

  已办理定点却要变更:需提供变动资料

  如果新社保年度,参保人在原选定医院进行门诊记账就医的,医保系统会默认参保人确认原门诊选定医院为新社保年度的选定医院。这种情形如需改选其他医院的,须符合如下条件:参保人户口迁移、居住地变化、工作单位流动,或因定点医院资格变化等情形需变更“选定医院”。参保人须持就医凭证、《登记卡》及以上变动情形的有关资料到市医保局任一分局或两区两市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从未选择定点医院:先办定点再就医

  如是首次申办门诊选点的,参保人可持近期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一张、就医凭证到拟选定医院首次进行普通门(急)诊就医时办理手续。吴瑕 官文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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