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政府聘员最高年薪将达13万”,2日,清远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清远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管理办法》稿(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提出“聘员不列入用人单位编制序列,不担任行政职务,不行使行政权”,并对政府聘员名额的核定、招考的方式以及待遇都作了明确规定。这意味着,政府聘员有了除行政、事业编制之外的“特殊编制”。
◎背景
活多人少 难堪重负
据清远市编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清远市党政机关行政编制仍以2001年机构改革时核定的编制为基础,一直以来并未调整和增加行政编制。随着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市直各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的工作量逐渐增加,编制少、任务重的矛盾日益突出。
为解决这个矛盾,清远在2010年制定下发了《清远市市直行政机关聘用人员管理试行办法》(以下简称《试行办法》),并根据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分别核定了少量的机关聘员名额,但由于数量不多,配套措施跟不上,因此始终不能彻底解决问题。
◎突破
公开选才 明码标价
记者对比《管理办法》与2010版的《试行办法》,发现《管理办法》在多个方面进行了突破。
对于聘用人员的招考方式,《试行办法》中只是笼统地表述为“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聘用人员”。而在《管理办法》中则明确提出:“专业技术类聘员和行政辅助类聘员实行公开招聘,后勤服务类人员由用人单位自行聘用。”
除了招聘方式上的区别,最大区别则是《管理办法》对聘员进行了分类,聘员分为三类,专业技术类、行政辅助类、后勤服务类。在不同的类别中,又根据职称、学历分了不同的档。
如何避免学历高低和职称高低“吃大锅饭”?《管理办法》根据不同的类别和不同的档次,明确聘用人员的工资进行。在专业技术类聘员方面:第一档(正高级)年薪13万/年、第二档(副高级)年薪10万/年、第三档(中级)7万/年、第四档(助理级)5.2万/年、第五档(员级)4.5万/年。行政辅助类聘员:第一档(博士学位)10万/年、第二档(硕士学位)7万/年、第三档(本科学历)4.8万/年、第四档(大专学历)4.2万/年。后勤服务类聘员:高中以上学历3.5万/年。
据了解,聘员年薪包括:聘员工资(含税金)、个人缴交的各种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
◎反应
单位个人皆获利
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管理办法》,经过媒体报道后,在清远也引起了一定反响。
家住清城区的小陈今年大学毕业,她一心想考公务员,但两次的尝试都效果不佳。知道这个文件后,她认为公开招聘,工资待遇明码标价的方式很好,“如果有机会,我可以通过这个渠道进行‘过渡’,实现‘曲线救国’。
已在清远某单位做“临时工”两年的张先生,很支持这个文件的出台。他认为,从单位角度来说可以建立相对合理的用人制度,也能够让个人找到努力的方向。
在清远某事业单位工作的小李认为,《管理办法》为政府聘员“正身”,因为除了编制不同,招聘、管理、待遇与事业单位并无多大区别。南方日报记者 龙跃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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