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刘轶琳7月5日报道:家庭医生制度的构建是当前上海医改的一项重要举措,是社区卫生服务的第二次革命,本市自2011年起在长宁、闸北等10个区率先开展了家庭医生制度试点,目前,全市已有209万居民签约了家庭医生。
东方网记者今天上午从市卫生局获悉,家庭医生制度试点目前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本市家庭医生制度的构建仍然面临家庭医生数量总体不足、医保、人事等配套政策有待跟进等瓶颈问题。对此,上海计划将试点扩展到全市所有区县,各区县选择辖区内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试点。
据介绍,家庭医生制度很重要的一点是建立居民与家庭医生紧密的服务关系,目标是让每个家庭、每个居民都有一名相对固定的家庭医生,让家庭医生和社区居民成为朋友,居民有医疗需求或者问题时,可以通过电话咨询、预约门诊等方式首先寻求家庭医生的帮助,将尽可能多的问题及时有效地得到解决。
家庭医生在提高居民医疗服务可及性上具有得天独厚的优势,方便可靠的医疗设施、固定的医疗关系、有效的转诊系统、地理位置上的接近、紧密联系程度以及经济上的可接受性等,决定了通过家庭医生制度的构建,将大大改善和有效保证提高居民卫生服务的可及性。
由于医疗资源是相对有限的,医疗资源如果不能得到合理的分配,将加剧医疗资源紧张的矛盾。通过实施家庭医生制度,将可以对居民进行合理地分流,使得社区居民的常见病、多发病尽可能在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内通过常规方法加以解决,减少居民奔波往返于各家综合医院、专科医院的无序与浪费,促进资源在各级医疗机构之间的合理配置,从而缓解“看病贵、看病难”问题。
此外,家庭医生制度以家庭为单位,有利于了解社区家庭与居民的基本情况和卫生需求,实现对居民健康的动态管理。家庭医生改变以往分段式管理,实行连续、全程、综合性的服务方式,有利于各种服务信息的融合,通过对每个家庭成员的健康管理实现个性化服务。
根据2011年的统计,本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门急诊均次费用相当于二三级医疗机构的40%,如果居民能够更多利用社区卫生家庭医生服务,尤其是一些常见病、多发病的初步诊疗,一定程度上将减轻医疗费用的支出。同时,家庭医生制度的实施,通过支付方式规范供方的医疗行为,提高其控制费用的积极性,鼓励使用适宜技术、适宜药物提供适宜服务,减少不必要的浪费,将进一步实现医疗费用的有效控制。
据了解,上海今年还将继续加强家庭医生队伍建设,预计年内出台实施家庭医生骨干培训计划,以师资培训为重点,包括临床技能与健康管理技能的培训,拓展社会各方资源与国际优质资源的合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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