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昨日,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路政局在接受政风行风热线访谈时表示,按《公路法》的规定,公路超载可最高处以三万元的罚款。
据介绍,“十一五”期间,因为公路超载超限平均每年造成的公路损坏达225公里,桥梁损坏平均每年22座。直接的经济损失每年大约3.5个亿。目前,路政部门采取三种措施严防超载。首先是高限处罚,按《公路法》的规定可以最高处以三万元的罚款。此外,采取流动治超,郊区县的10个公路分局,每个月向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提出两次流动治超的需求。最后是在公路目前施工的范围里面采取源头末端的治理,供料的车辆不许超载,供料的厂家不许超载。
据了解,路政局在2010年就建成了一套信息化的系统,这两年通过不断完善,目前,可以让市民在出行之前查看这条路径上有没有障路施工,有没有其他的养护作业施工,另外这条路的气象情况也可以查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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