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高健)市检验检疫局接到举报,称某团购网站销售无CIQ标识(中国检验检疫标志)橄榄油。近日,市检验检疫局对进口商罚款1万元,并销毁了涉案的120瓶橄榄油。
去年年底,市检验检疫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某团购网站销售的某品牌西班牙产橄榄油,无CIQ标识,团购网站也无法提供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材料。检验检疫人员在随后的调查中发现,橄榄油生产日期为2010年11月8日,而为团购网站供货的橄榄油进口商只能提供生产日期为2010年11月9日的同品牌产品的卫生证书。
通过调取有关资料,检验检疫人员查明,这两批生产日期仅差一天的橄榄油为混装进口,产品入境时,进口商没有按照规定报检生产日期为2010年11月8日的橄榄油,因此无卫生证书。经进一步核查,该进口商也无法提供此批橄榄油的完整销售记录。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市检验检疫局对橄榄油的进口商处以1万元罚款,并销毁涉案橄榄油;对经销橄榄油的网站给予警告,并责令改正。
此案是市检验检疫局首次通过互联网渠道发现违法行为并进行处罚,此次处罚有力保障了网络销售进口商品的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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