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瞿凌云)20多个管理部门职能交叉,互相“打架”,管理出现空白,一些难点难以及时有效解决。在快速的城市化进程中如何进一步健全城市管理体制和机制?市长唐良智昨日主持市政府常务会,深入讨论我市城市综合管理的新法规——《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草案)》。
此《条例》是严格意义上全国首部城市综合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在城市综合管理的调整范围、与现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之间的关系处理等方面,该《条例》均有探索和突破,操作性较强。
这部新法规的核心思想被肯定下来,即强调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城市管理职权下放,突出城区为主,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乡)政府在城市管理中的基础地位。
市政府常务会要求对《条例》继续修改完善。唐良智要求再“听取民意”,要“开门立法”。他鼓励 解放思想,大胆改革,在城市综合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勇敢革新,进一步整合和优化全市城市管理职能,重构我市城市管理体制。
我市推进“城管革命”一年来,城市面貌发生明显改变,但要实现根本性变化,还需继续创新城市综合管理理念,如城市管理已不局限于市容环卫、城市公共设施等狭义范围,而是包括规划、建设、交通、环保、园林、工商、交管、水务等更广泛的领域,要求推进体制机制创新,破解城市管理难题,推动城市综合管理水平全面提升。
唐良智还特别强调城市管理中“人”的作用,要求严格管理和执法,杜绝无人、无力管理等现象,“一认真,城市管理都很简单;不认真,管理就成为一锅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