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警方经济犯罪侦查支队通过此案特别提醒大伯大妈们:投资也要先学一点金融知识。
要参加民间借贷,先要有风险防范意识,切记高回报投资必然伴随着高风险。
民间借贷行为因为没有银行信用和实力作为保证,风险相对较大。因此,在进行民间借贷融资过程中,不要将毕生积蓄,更不要将借来的资金用于借贷赚取高息,否则一旦损失将给今后的生活造成严重的影响。
警方提醒,民间借贷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只差一步。为了出借资金开展融资活动,向不特定对象进行融资,同样可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本案中的犯罪嫌疑人,有一个倪某就是将借来的资金转手出借给“浙江杰邦”的饶某某,赚取利差;或直接将借款人介绍给饶某某,赚取返利;因此倪某涉嫌共同犯罪被依法采取了强制措施。
个人将房产抵押向银行贷款,再将贷款出借给他人赚取利差,达到一定金额也可涉嫌高利转贷罪,杭州已有这方面的判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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