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陈捷生 通讯员/张毅涛 张国清 杜鹏举)广州警方自今年3月开展缉枪治爆专项行动以来,以破大案、追源头、捣窝点、摧网络、断销路为重点,全面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收缴散失在社会上的各类涉枪涉爆危险物品,并大力宣传发动群众主动上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据统计,到目前为止,广州警方共收缴各类枪支82支、子弹3800多发、各类爆炸物品3.55公斤、仿真枪2000多支;破获涉枪案件2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45名。
3月1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发布了《关于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严厉打击涉枪涉爆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敦促主动上缴非法枪爆物品,动员检举揭发涉枪涉爆违法犯罪线索。广州警方以此为契机进行大力宣传发动,取得一定效果,群众纷纷主动上缴非法枪支弹药,主动上缴的枪支占全市收缴枪支总数的37.3%、子弹占收缴总数的62.3%。
近期,居住天河区车陂的麦女士在整理丈夫遗物时,发现有2支猎枪和694发猎枪子弹。由于公安机关的宣传发动,麦女士得知近期公安机关正在开展收缴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专项行动,于是主动将这批猎枪和子弹上缴到天河区公安分局车陂派出所。
住在荔湾区中山八路的70多岁的黄伯主动到荔湾区公安分局上交气枪1支。该枪是他上世纪70年代从长寿东路的一个商店以68元购买用来打鸟,上世纪80年代领取了《广东省气枪证》(已不见),上世纪90年代后一直存放在杂物房未用。黄伯直到看到《通告》后才想起来,于是主动到派出所上交。
海珠区公安分局官洲派出所辖内一名退休干部向社区民警咨询《通告》中的政策,在得知投案自首或主动交出非法枪支、弹药、爆炸物品的,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后,他主动上缴2支多年前使用过的气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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