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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记者/郝金朋)如果要从现在正在经营的店铺主那里转租商铺,得先向房东缴纳1万至5万元不等的‘茶水费’。如果没交‘茶水费’,即便你想花多少钱,也转租不到你看中的铺位。另外,因为‘茶水费’过高,很多位不想在这里继续经营的商户也无法把现在正在经营的商铺转租出去,即便新的承租者愿意提高铺租。
近日,多位在长安镇增田村横增路一带经营店铺的老板投诉称,房东在他们转租时索要数万元的“茶水费”不合理,导致想转租的转不成,想要租的被“茶水费”吓走了。
不愿交“茶水费”药店转让多次难产
昨天见到记者,70多岁的廖某一脸的无奈和气愤。廖某在横增路租铺开药店有10多年。近年来,发现自己体力越来越不行,想将苦心经营多年的药店转租出去,自己回湖南老家养老。因此,早在去年,廖生与房东签订的合同就快到期时,他便在店门口悬挂了“店铺转让”的告示。看到他的“店铺转让”告示后,很多人都来找他,想要转租。但是,当他与承租者谈好了所有转租费用,直等与房东签订租铺合同时,却被房东无理的巨额“茶水费”给挡住了。
“店铺因‘茶水费’无法转租,而自己也无力经营。但是如果自己就这样放弃店铺离开,多年苦心经营赚来的一点利润就要全部打水漂,损失真的太大,实在不甘心。”廖某无奈地感叹。因此,在去年4月11日,他不得不再次与房东续签铺租合同,租期6年。
店铺转租基本都要缴纳“茶水费”
今年5月份,一位刘姓老板找到廖某,愿意花10万元从廖生手中转过该药店。双方已经签订了铺位转让的临时协议,刘某还向他支付了5000元转租定金。然而,当廖某去找房东协商药店转让的事宜时,房东麦某要刘某向他缴纳数万元的“茶水费”。房东还告知,即便刘某向他缴纳了“茶水费”,他也不会向刘某出具收据和其他凭证。对此,刘某表示无法接受,拒绝向房东交“茶水费”。为此,至今该药店仍无法正常转租出去。
记者在横增路一带了解,周边餐馆、百货店老板都表示,转租时都得向房东缴纳“茶水费”。“一万元至数万元不等,就看房东好不好说话。”一王姓餐馆老板介绍。昨天下午,记者通过几位店主提供的房东电话,致电对方,对方全部拒绝接受采访。
广东名道律师事务所黄明律师认为,房东是否可以向原租户收取相关费用,要看房东与原租户之间签订的租铺协议。协议书中如果有约定,租户可以在合同期间将铺位转租给第三方,那么房东则应该毫无条件地协助原租户办理铺位转租的相关事宜。但是如果租铺协议中,没有约定,那么原租户在合同未到期实行转租,房东则有权向原租户按照双方签订的租铺合同内的相关约定进行索赔。(报料人:张先生 奖金: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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