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龙跃梅 通讯员/李楚明)查办欺行霸市案件数全省工商系统名列第三、打击制假售假的案件数超过全市打假案件总数的六成、查办商业贿赂案件数在全省工商系统名列第一……昨日上午,清远市工商局举行新闻发布会,通报“三打两建”行动成果。
查处欺行霸市案件119宗
清远市工商局局长苏旭光介绍,全市各级工商机关经过5个多月的艰苦努力,“三打”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6月29日,全市工商系统共摸查欺行霸市线索123条,立案查处119宗,案值95.7万元,办结案件51宗;摸查制假售假线索911条,立案查处899宗,案值733.98万元,办结821宗;摸查商业贿赂线索93条,立案查处93宗,案值172.02万元,办结68宗。
查办大要案31宗,其中移送公安部门14宗(制假售假案13宗,商业贿赂案1宗),移送质监部门制假售假案1宗。捣毁窝点15个。
对于本报曾曝光过的新城客运站强制乘客购买保险(1月5日AⅡ04版《买车票搭售一元保险 乘客质疑保单无投保人信息索赔难》),经查处,新城客运站涉嫌限制竞争,涉案金额70万元,被罚款10万元。
商事登记制度将走在山区最前面
苏旭光说,清远工商局针对“三打两建”行动中存在的制度缺失、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边打边建,不断探索相关工作机制,牵头组织实施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按照“转变政府职能”的要求,本着“轻审批、重监管”的原则,从“精简前置审批项目和审批程序”、“改革小微企业登记制度”两方面着手,制定了《关于改革企业登记工作的意见》。
“省政府已经批准该方案,下一步我们将做好实施工作。这个文件对清远行政审批是一项重大改革,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我们的改革方案不会落后于顺德、深圳、珠海,在山区市县中应该走在最前面。”苏旭光说。
■典型案例
1.清远市工商局直属分局查处周××销售无中文标识洋酒案:没收无中文标识洋酒349瓶,货值281220元,罚款56.24万元。
2.清远市工商局经检支队查处姚××伪造商标标识案:其伪造、加工“LV”商标标识130430个,涉嫌犯罪,已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3.清远市工商局直属分局查处黄××制售假花胶、鱼翅案:现场查获花胶及鱼翅成品、原材料共2282.73公斤,货值约200万元,已移交质监部门处理。目前,该案已由质监部门移交公安部门侦查,当事人黄××已被刑拘。
4.阳山县工商局查处“田宝”牌不合格化肥案:涉案化肥达805吨,查封化肥133.9吨,共立案查处31宗,其中移送公安机关2宗,涉案2人已被公安部门刑拘。
5.阳山县工商局查处广弘教育书店有限公司商业贿赂案:案值21.52万元,涉嫌犯罪,已移送公安机关。
6.阳山工商局查处阳山县天府园管理有限公司(公墓)利用企业独占地位滥收费限制竞争案:涉案金额15.3万元,违法所得8.3万元;处以没收非法所得8.3万元,罚款10万元。
7.清远市工商局经检支队查处新城汽车客运站限制竞争案:强制乘客购买保险,涉案金额70万元,罚款10万元。
8.清远市工商局经检支队查处清城区新城红通天商行涉嫌销售假冒伪劣红酒洋酒案:没收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法》规定和没有中文标签的酒类产品共2832瓶,货值15.68万元,没收销货款2.31万元,罚款32万元。
9.清新县工商局立案查处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涉嫌以假充真、以格式合同侵害消费者和违反广告法规案:涉案金额98万元,罚没金额51万元。
10.清远市工商局直属分局查处赵××非法拼装电动三轮车案:现场查封电动三轮车30台,用于运输电动三轮车的卡车一台,拼装工具一批以及侵权商标标识180套,涉案电动三轮车300台,金额55万元,已移送公安机关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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