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6日 特侦组调查林益世索贿案,查出林母沈若兰曾以林益世夫妇名义,租用银行保管箱放钱,昨天第三度以证人传唤林妻彭爱佳到案,并带她到银行开箱勘验,查扣一千多万元现金。侦讯后以彭涉及洗钱、隐匿刑事证据罪嫌重大,将彭改列被告,但无羁押必要,以一百万元交保。
《中国时报》报道,彭爱佳是继林益世、林母沈若兰后,林家第三位涉贪的被告,婆媳同时卷入弊案。特侦组认为,彭爱佳与婆婆沈若兰一样,均涉及贪污治罪条例“藏匿贪污罪所得财物”、洗钱防制法“寄藏他人重大犯罪所得财物”、刑法“隐匿刑事证据”三罪。
此外,由于林益世向业者索贿时,林父林仙保疑似也在场,且他在儿子收贿后,曾率团去澳门,为了解他是否有洗钱之嫌?特侦组近日将传唤林仙保到案说明。
特侦组侦办本案迄今,已陆续查获沈若兰、彭爱佳以亲友名义租用保管箱藏匿资金近二千多万,加上自家中水塘捞出自行交付的一千八百万元现金、昨日查扣银行的一千余万,办案人员已从林益世最亲近的两名女人身上,查扣近六千万的可疑资金。到底那些是贿款,那些是他们家人的存款?尚待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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