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窦红梅)夏季办理游泳健身卡的消费者增多,相关投诉也水涨船高。昨天,市工商局12315、市消协96315联合盘点近期投诉热点,工商、消协联合提醒:对于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预付卡,发卡人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
木先生在小区办理的游泳健身卡即将到期,卡内还没来得及消费的游泳次数也将作废。“不能延期,过期作废”,商家的规定让木先生很是郁闷。统计显示,消费者投诉游泳类健身卡的主要问题集中在:发卡方未约定使用期限,却以超期为由不提供服务;记名游泳卡设置使用期限过短;游泳卡过期但卡内尚有余款不予激活;办理游泳卡后以装修等理由暂停提供服务等。
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关于规范商业预付卡管理的意见》有关规定:“记名商业预付卡不设有效期,不记名商业预付卡有效期不得少于3年。对于超过有效期尚有资金余额的,发卡人应提供激活、换卡等配套服务。”
“预付费模式容易出现消费纠纷的根源是:消费者将钱款预先支付给商家,但却得不到相应的产品或承诺的服务。”工商部门提醒消费者,购买游泳卡时要选择正规有信誉的游泳场所,办卡前核对商家相关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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