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8月10日讯(通讯员冯传春)日前,昌乐县城关街道中心幼儿园一名幼儿教师因为一幼儿不守纪律,鼓动班上小朋友用拳头打这名幼儿。昌乐县教育部门在调查清楚事情始末后,对当事人和有关人员作出了相应处理。
据了解,这名幼儿教师是去年12月招入昌乐县城关街道中心幼儿园的。在不久前的一次课堂上,她以一名幼儿上课期间乱讲话、影响教学秩序为由,鼓动班内小朋友轮流打这名幼儿,致使被打幼儿背部发青。当天傍晚,家长将孩子送到医院住院治疗并报警;第二天民警到幼儿园调查取证,经法医鉴定,这名儿童为轻微伤
事情发生后,城关街道中心幼儿园的负责人以及这名教师的家属及时找到幼儿家长,探望了受伤害幼儿并进行了道歉。昌乐县教育部门调查认为,这名教师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教师法》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属于变相体罚学生。而城关街道中心幼儿园在教师的教育、管理等方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昌乐县教育局对幼儿园及相关责任人作出了严肃处理:对城关街道中心幼儿园全县通报批评;撤销责任教师的教师资格,责成城关街道中心幼儿园解除聘任合同;免去城关街道中心幼儿园园长职务,责令其向教育局写出书面检查,向受伤害幼儿及家长赔礼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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