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他想当护花使者送舞伴回乡下,可苦于没有交通工具,后来居然打起了别人停在路边的摩托车的主意。结果不仅没讨得舞伴的欢心,还进了派出所。
蒋某今年38岁,他大部分时间都是在监狱里度过的,原因多是犯抢劫罪、盗窃罪、转移赃物等。
今年4月,他再一次刑满释放出来后,整天混迹于东阳城区的舞厅等地方。
8月10日凌晨2点多,蒋某经过吴宁东路的妇幼保健院附近时,遇上了刚从舞厅出来不久的女子张兰(化名)。
蒋某提出要送张兰回家,因为和蒋某在一起跳过几次舞,也算是熟人了,张兰就答应下来。
当时,张兰因没有见到蒋某有交通工具,还特意问他:“你用什么送我回家?”蒋某的答复是:“不要问,反正我会送你回家的。”
随后,蒋某借口去厕所,没过几分钟,他就推着一辆摩托车从弄堂里出来,只是发动了几次都没成功。
坐在一边的张兰想走上前去看个究竟时,巡防队员来了。
据了解,蒋某所推的这辆摩托车,是市民吴先生的,蒋某强行掰开龙头锁将车盗走。
经鉴定,蒋某所盗的摩托车价值1200元。8月10日,蒋某因盗窃被东阳市公安局行政拘留15日。
本报通讯员 朱一红 本报记者 侯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