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8月13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脸书按“赞”不代表真的觉得赞,但赞者无心、看者有意,台湾不乏按赞挨告的实例;法界多数倾向按赞只是脸书使用者的习惯,如同“阅”,不代表真的认同,多数不起诉。
高市去年有家服饰店员工在脸书上吐苦水,抱怨老板,许姓女子看到朋友转贴文章顺手按赞,被老板告加重诽谤。
检方调查后不起诉,主要理由是按赞是脸书使用者的一种习惯,有时只是表示“我看到了”,不代表真的认同。衡量许女与服饰店老板、员工素不相识,采信她按赞只是顺手动作,并无诽谤之意。
在屏东执业的律师赵家光也强调,按赞有两种意思,一种表示看过,另一种是认同看法,但不管那一种,不能侵害到他人。
有网友在脸书批评老板不给员工放假,10多名网友按赞,老板看到对员工及网友一并提告。
检方开庭的时候,按赞网友异口同声喊冤,表示按赞只表示“看过”,不是同意文章内容,检察官采信网友解释,同样处分不起诉。
原名丁国琳的艺人丁于洁,6月间,也曾对按赞的网友提告;事情起因于有网友疑似看她演坏女人入戏太深,竟在丁的脸书上留言:“多注意你女儿的安全”,丁担心女儿受到伤害吓得报警,对留言者及两名按赞的网友提告。
按赞的林姓女子表示,看完文章按赞是平常的习惯,没有恐吓之意;王姓网友强调自己是丁国琳的粉丝,以为留言是剧里的对白,才会按赞。目前全案检方仍在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