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本市正在进行《上海市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草案)》的制订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明确执法人员“持证上岗”,是国家和本市规范行政执法的基本要求之一。加强本市《执法证》审核、发放及使用的管理,对于有效规范行政执法具有重要意义。现将《上海市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草案)》公开征求意见,希望市民和各有关单位就相关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各单位可以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也可以发送电子邮件。
来信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法制监督处,邮编:200003
电子邮件地址:fzbjdc@shanghai.gov.cn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12年8月19日。
上海市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草案)
《上海市行政执法证管理办法(草案)》的制定背景
上海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二○一二年八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