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网·原创报道】8月13日,记者从温州法院服务金融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温州中院及其他10个基层法院均已获批设立金融审判庭,至此,覆盖市、县、乡三级的金融审判大格局基本形成。
2012年5月25日,鹿城法院设立全省第一家金融审判庭后,温州两级法院将设立金融审判庭列入《浙江省温州市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实施方案》。编辑推荐


金改大PK
两个金改区虽然都承担着中国金融改革战略方向性的探索使命,但探索的领域、任务和具体目标较为不同。两者的经验都非常重要,彼此互补。
结合各自执行工作实际,全市法院纷纷成立涉金融案件执行工作室或执行工作组,专门负责金融案件执行工作。如瑞安成立“陈万敏金融执行工作室”,鹿城、龙湾等法院成立金融案件执行工作组。
温州中院副院长陈有为说,今后全市涉金融机构和金融类案件将集中到金融审判庭或金融审判专项合议庭管辖,实行简案快审、专案专审、难案精审,促进金融审判专业化、集约化。
除审判工作外,温州中院还与宁波大学、温州大学签订了全面合作关系协议,组建金融审判专业陪审员队伍,成立金融审判专家咨询库,建立专家证人制度,不断建立健全专家辅助制度。
另外,2012年4月18日,全市法院积极回应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司法需求,部署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保护金融债权专项行动。截至7月31日,全市法院共受理金融借款案件1616件,诉讼标的59.94亿元,审结750件,结案标的16.07亿元,同比分别上升294.15%、459.69%、114.29%和499.63%,
专项行动开展期间,成效显著。全市各级法院为金融债权案件畅通诉讼绿色通道,优先办理立案手续;金融机构申请财产保全可用保函而无需现金担保;针对事实清楚、证据完整的金融借款纠纷案件,可适当突破诉讼标的额的限制,适用或者参照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积极引导小额金融债权案件适用小额速裁程序;针对同一债务人,众多债权人的集中起诉或申请执行的系列案件、群体性案件,集中受理、集中保全、集中协调、集中审理、集中判决、协调执行。同时,两级法院采取扣划被执行人出口退税款创新执行工作方式,推进破产审判工作、加强司法建议工作,不断深入推进金融债权专项活动。(记者 王科特 通讯员 董忠波 汤婧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