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老赖“跑路”逃避赔偿

2012年08月14日07:49  南方日报

  南方日报讯 (记者/唐梦 通讯员/张文芬)今年5月24日,一名老赖因拒不履行判决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一直“避债”的另一名老赖闻讯后,担心自己也坐牢,于近日主动找上法院要求还钱,最后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当场支付了7万元执行款结案。对此,已等了4年之久的受害人陈某友终于获得赔偿。

  据悉,2008年7月29日上午,罗锡全到陈建强经营的木材店购买松桩。双方谈妥价格后,罗锡全让被害人陈某友等3名搬运工将木材截成4米长并负责装车,由罗锡全支付工钱。陈某友本来已经自带了手锯,但罗锡全赶时间,就向陈建强借来一台电锯给陈某友用。不幸的是,使用中的电锯齿轮突然脱落飞出,将陈某友的右足锯断,造成七级伤残。

  事故给陈某友的家庭带来重创,陈某友及其3个未成年子女将罗锡全、电锯所有人陈某和、电锯实际使用保管人陈建强告上高明法院,请求判令3人连带赔偿损失32.6337万元。经法院一、二审,最终判决罗锡全扣除已支付的9000元后还需赔偿15.26685万元,陈建强赔偿16.16685万元。

  高明法院及时向两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两人不仅未在期限内履行义务,反而“跑路”以逃避执行,使法院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鉴于这种状况,高明法院一方面向区委政法委申请司法救助基金缓解被害人的燃眉之急;另一方面启动公检法执行联动机制,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对罗锡全进行通缉追捕。去年10月13日罗锡全被抓获,高明区检察院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对其提起公诉。今年5月24日,高明法院审理后,以拒不执行判决罪,判处被告罗锡全有期徒刑一年。

  判决作出后,高明法院通过媒体发布了消息,引起广泛关注,对本案另一位被执行人陈建强产生了强大的威慑力。今年7月底,陈建强主动现身与承办法官联系。7月24日,在承办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经过协商,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陈建强除原来支付了两万元外,再当即支付了7万元执行款,此案就算结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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