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讯 记者昨天从公安部获悉,在公安机关的长期努力下,潜逃加拿大近8年的重大经济犯罪嫌疑人高山已于近期从加拿大回国投案自首。
高山,原任中国银行黑龙江省分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行长,在2000年至2004年间,伙同他人采取不法手段,骗取多家受害单位的巨额资金,涉嫌票据诈骗犯罪。案发前,高山及相关涉案人员于2004年12月潜逃境外。
多年来,公安机关锲而不舍,积极开展对高山等外逃犯罪嫌疑人的缉捕工作。在政策感召和法律威慑下,高山最终选择回国投案自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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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山诈骗案始末
2000年至2004年间,中国银行黑龙江分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原行长高山,伙同其小学同学、北京世纪绿洲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李东哲,以高息为诱饵吸引众多单位存款;之后,将巨资分期提现,通过沈阳西塔的地下钱庄把钱转移到国外。
自2000年初至2004年末,黑龙江省分行河松街支行原行长高山涉嫌参与金融诈骗犯罪,骗取了东北高速公路公司、黑龙江省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等数家机构的数亿元款项。2005年1月该案暴露后,高山等人被警方通缉。此案涉嫌诈骗总计金额近10亿人民币,案发前,李东哲及相关涉案人员于2004年12月潜逃境外,其中的数亿元已被该案主要嫌疑人高山、李东哲等人转移至海外,此案当年曾轰动一时,被称为新中国成立以来黑龙江省最大的金融诈骗案。
2007年2月16日,加拿大警方在温哥华逮捕了高山夫妇。同年2月23日,李东哲、李东虎在加拿大被捕。并于2012年1月回国投案自首。这是继赖昌星、邓心志、崔自力、曾汉林等犯罪嫌疑人从加拿大遣返回国后,又一名重大经济嫌犯结束海外逃亡的生活。
据媒体当时的报道,李东哲是中行“高山案”的主要幕后指使人,他通过与原中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行长高山、原东北高速董事长张晓光等人的私人关系,使用不法手段,促使张晓光将东北高速的款项存于河松街支行处,随后,通过高山将相关存款转出挪作他用。
事实上,李东哲挪用款项的方法很简单,即由“自己人”负责的企业将资金存入“自己人”负责的银行,并保证一定时期内不动用,然后通过银行的“自己人”挪用该款。
但这种不法行为在2005年1月初才暴露,2005年1月4日,东北高速财务人员陪同吉林高法执行人员来中行哈尔滨河松街支行扣划1.5亿元执行款,该行工作人员发现东北高速的2.93亿元存款消失,由此引爆“中行高山案”。D0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