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网记者周姗仪、程琦8月14日报道:为贯彻“质量强区”战略,表彰在质量管理、品牌建设、经营绩效方面取得突出成就的企业与个人,松江区从今年开始将颁发首届区长质量奖,分设组织和个人两类奖项,每年度根据全区质量工作情况评选一次,对获奖的组织给予50万元奖金奖励。截至目前,区内已有十余家企业申报区长质量奖。首届“区长质量奖”获奖名单将于今年年底出炉,明年年初颁奖。
据了解,作为松江区政府设立的最高质量荣誉,区长质量奖的评选将遵循一系列严格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评定。松江区政府将组建区长质量奖评审委员会,专门负责这一奖项的公告、申报、资格审查、资料评审、现场评审、综合评价、审定公示、批准公告等评定程序。其中,组织评审标准将采用GB/T19580《卓越绩效评价准则》,个人评审标准则采用《上海市政府质量奖个人评价准则》,过8道评点程序。
上海市松江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陈坚介绍说,“申报的过程就是对企业质量的一种全面的、严格的检验。目前松江区拥有企业1万多家,而最终只有一家企业可以获得“区长质量奖”,这本身就是一笔巨大的无形资产。他说,渴望参与此奖项评选的企业很多,但是由于申请奖项要求较为“严苛”,满足条件并能成功申报的企业并不多。”
据悉,参评区长质量奖的组织需满足五项条件,包括在松江区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行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建立了有效运行的质量管理体系或其他相关的管理体系,形成了自我完善的质量改进机制;具有卓越的经营绩效,近3年来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和质量水平处于本市同行业领先地位,对地方经济贡献率处于前列;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客户满意度较高;近3年无重大社会影响的质量安全、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无因组织责任导致的重大用户(顾客)投诉,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个人申报区长质量奖需具备从事质量工作10年以上;质量意识和创新能力强,社会知名度高;具有卓有成效的质量管理理论研究成果或丰富的实践经验,为提高质量做出了突出贡献;恪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没有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个人所属的企业近3年内无重大社会影响的质量安全、安全生产、环境污染、公共卫生等事故等五项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