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心网讯(首席记者 郭倩 实习生 古亚荣) 2015年,城镇居民大中型社区周围6平方公里以内至少有1家……为让老百姓买到平价米面油和肉菜,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提出以建设“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为载体,建立“以相对稳定、较低的价格销售农副产品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普惠制度。
在15日公布的《关于进一步推进自治区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建设的意见》中这样描述,以经营蔬菜、粮、油、肉、禽、蛋等群众基本生活必需的农副产品为主的商店,主要有3种形式,包括在城市集贸市场、大型商场、超市等开辟农产品平价销售区域,建立农副产品平价直销区;依托供销社系统内的商场、超市和日用消费品连锁经营网点,以及在粮食系统内选择具备条件的粮食零售网点、军粮供应站建设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在城区中低收入群体相对集中的居民住宅小区建立农副产品平价商店。
按要求,在当市场价格较为平稳时,平价蔬菜类销售价格原则上应低于当地同类市场均价15%以上,粮、油、肉、禽、蛋以及其他生活必需品价格原则上应低于当地同类市场均价5%以上。当市场价格出现异常波动时,平价商店经营者按与政府协商约定的价格投放市场。
实现平价,既依靠政府也依托市场。在平价商店的建设中,政府将引导和扶持平价商店经营者,通过农副产品产供销一体化、减少流通环节和降低流通费用,实现优质优价。平价商店在承担稳价惠民责任的同时,享受政府给予的优惠政策和相关补贴。
按照规划,到2012年底,全区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达2000家左右。重点在农副产品消费量较大且自给能力相对薄弱的大中型城市,以及城市中的大中型社区或交通相对便利、中低收入群体相对集中的城区布点建设。
到2015年,基本实现城镇居民大中型社区周围6平方公里以内有1个以上固定或流动平价商店。在此基础上,推动平价商店建设向小型社区和乡镇延伸,最终形成覆盖城乡的平价商店网络。
自治区要求,各地(州、市)要在今年年底前建立起相对完善的平价商店准入条件、经营要求、扶持政策、考核管理等政策体系。
可以预见,受能源、资源、农业生产资料等成本不断上升的影响,农副产品价格上涨压力较大,稳定农副产品价格将是政府一项长期任务。
对政府而言,建设农副产品平价商店至少有3个好处,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居民生活负担,并为政府在农产品价格剧烈波动时实施价格调控提供载体和依托。
在平抑农副产品物价上,自治区已经开展了多种有益尝试,其中包括在2010年下半年开始,乌鲁木齐在中心城区建设便民蔬菜直销店。
对老百姓而言,最关心的还是不论是在蔬菜直销店,还是在农副产品平价商店,买到的东西是不是真正优质优价。
“方便倒是很方便,但说到价格,现在我还是去早市上买菜。”家住乌市青年路的徐阿姨说,这主要因为早市上的菜新鲜,很多都是农民卖自家种的菜,不少品种要比蔬菜直销店里便宜。
“在冬季蔬菜来源渠道较为单一,且像土豆、白菜一类的蔬菜,都是从政府储备库里拿出投放市场,价格比较容易实现低于市场平均价,但到了夏天,蔬菜来源和销售渠道都比较多,每一个中间环节,一处监控跟不上,就会出现‘平价不平’的现象。”自治区发改委经济研究院市场与价格研究所所长刘春宇分析说。
流通环节过多是推高菜价的主要原因,尽管近年来新疆也一直在推行“农超对接”、“产销对接”,但目前能直线与超市进行对接的农产品只占很少一部分,大部分农产品还是以“菜农—小贩—产地批发商—长途运输户—销地批发商—小贩—市民”的模式销售。
一位负责水磨沟区蔬菜直销店的企业负责人告诉记者,产销对接就意味着品种调配不齐,增加采购、运输人员设备等一系列的问题。
“从国内其他一些地方取得的成功经验看,平价商店可以被作为推进产销对接的一个突破口。”刘春宇认为,仅通过市场调整无法实现产销对接,而必须坚持走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在以大型连锁超市为基础,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相结合的新的流通渠道的建设上,平价商店就是“毛细终端”。
刘春宇分析,自治区对于新的农副产品渠道建设态度明确,步伐加快,此次《意见》中就出台了清理整顿大型零售商向供应商不合理收费,进一步完善和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支持农民进城直接销售生鲜农产品,允许整车合法装载运输鲜活农产品的货运车辆24小时进城通行和便利涂等一系列措施。
他同时提出,平价商店不能理解为政府行政干预,平价商店经营者也应该同时考虑改进管理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
经营农副产品平价商店可享这些优惠
财政有补贴
平价商店经营主体承租经营场所的,可给予适当的租金补贴,贷款自购经营场所的,可给予适当的贷款贴息。实行差价补贴政策,当蔬菜等农产品价格异动时,对承担保供稳价义务的指定社区平价菜店,按照“先控后补”的原则予以差价补贴。尚未建立价格调节基金的地区,由当地财政适当安排专项经费。
税收有优惠
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纳税额度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符合小微企业条件的社区平价菜店,其所得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