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李晓玲 实习生/周楠 通讯员/曾凤)昨天,佛山市环保、公安交警、交通运输3个部门联合开展整治“黑烟车”专项行动。为进一步改善佛山环境空气质量,有关部门建设了“黑烟车”黑名单数据库,建立月度曝光制度。佛山市的货车,若第二次被查获,公安交警部门将不予其办理货车通行证;而公交车、城巴、旅游客车,若第二次被查获,将取消其运营资格。
现场查21辆车,5辆不合格
昨天上午,在佛山大桥(广州往佛山方向上桥处),市环保局等部门联合开展整治佛山大道黑烟车专项行动第一次现场检查,主要针对货车。昨日现场共检测车辆21辆,其中5辆属不合标准车辆。
环保部门表示,接下来还会持续开展专项检查活动,检测范围包括本市货车、公交车、城巴、旅游客车、私家车和外地客运车辆,切实加大对在佛山大道上行驶的“黑烟车”查处力度,警示“黑烟车”所有人或驾驶人,引导车主主动及时维修保养车辆,减少“黑烟车”对佛山形象和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保障市民身体健康。
据联合执法人员介绍,有关部门建设了“黑烟车”黑名单数据库,将逐步完善对黑名单上车辆的跟踪处理。同时,建立月度曝光制度,每月一次将查获的黑烟车在市环保局、市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网站及媒体上曝光。此外,下阶段还将扩大“限货”、“限黄”范围。
整治私家车两次不及格不予年审
此次联合执法针对的“黑烟车”,是指起步后正常行驶状况下持续冒黑烟的车辆。对于起步时冒黑烟、正常行驶后不冒黑烟的车辆则不列入“黑烟车”范围。另外,此次专项行动不包括拖拉机、三轮汽车和摩托车。
据执法人员介绍,以往各类检查累计至今,共查过7154辆车,合格率是86%。对于不合格的上了“黑烟车”名单的车辆,有关部门将作跟踪处理:本市货车,若第二次被查获,公安交警部门将不予其办理货车通行证。而公交车、城巴、旅游客车,若第二次被查获,将取消其运营资格。
此外,本市私家车若第二次被查获,环保部门将不予其进行排气定期检测,公安交警部门将不予其年审签章。外地客运车辆若被二次查获,交通运输部门将建议省交通厅取消其在佛山大道通行资格,公安交警部门将不予其办理进城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