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台北8月17日电 台湾当局领导人马英九近日接连表示,“两岸人民关系条例”是在1992年时所订立,迄今没有太多变动,确实需要配合现在时空环境全盘翻修。
8月16日,马英九在接见台湾工业总会代表时又表示,在台湾社会形成共识的情况下,也应该继续放宽陆资赴台,并依照两岸签订的投保协议予以保障,以提高陆资赴台意愿。
马英九说,陆生赴台、大陆配偶等有关政策都应检讨。在此次会见中,台湾工业总会向马英九递交了“2012年白皮书”,呼吁当局全面检讨“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等现有法规,包括优先检讨台商出任大陆各级政协委员的适法性、开放大陆广告登台、开放大陆人士来台招商等,以扩大两岸经贸交流。
“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全称为《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公布于1992年7月,是台湾当局为规范两岸间经济、贸易、文化等往来并处理衍生之法律事件所制定的法令。2003年10月,台湾当局曾对条例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改,但仍保留诸多不合时宜的限制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