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昨日,《广东省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管理办法(送审稿)》(以下称《办法》)公示并征求意见。该《办法》规定,年票制车辆通行费收入应当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市政府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年票制车辆通行费收入及使用情况。
南都讯 记者薛冰妮 郑焕坚 昨日,《广东省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管理办法(送审稿)》(以下称《办法》)公示并征求意见。该《办法》规定,年票制车辆通行费收入应当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市政府应当每年向社会公布年票制车辆通行费收入及使用情况。对于超期收费的问题,《办法》规定,还清贷款、有偿集资款后,应当终止收费,不过没有规定针对此的具体惩罚措施。(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这是广东针对年票制制定的首个管理办法。1994年珠海在全国率先试行路桥通行费年票制,目前广东已经有16个地市试行了年票制。但一直没有省级规范文件,近年来年票制不断遭到批评与质疑。
市民可以登录广东省法制办网站发表意见。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9月20日。
年(次)票收费标准要组织听证
昨日,,是否意味着珠三角九市年票互认将进入倒计时阶段?对此省交通运输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办法》出台的背景,主要是由于年票制在广东部分地市实施10多年来,一直没有一个具体的规章制度进行规范化管理。
珠三角九市何时实施年票互认?该负责人表示,具体的互认时间仍需等待省政府批准。根据该《办法》规定,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实行年票制区域之间可以实行年票互认,缴纳非车籍地年票的车辆不参与区域之间年票互认。(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媒体曾报道一些地市的年票制重复收费,对此,该《办法》规定,年票制方案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制定,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年(次)票收费标准的制定和调整,应当依法由地级以上市价格主管部门组织听证。
对违规收费无具体处罚措施
南都记者注意到,该《办法》中对于违反相关规定的惩罚措施只有一条,就是“省级有关管理部门、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和收费单位违反本办法有关规定的,由监察部门依法予以纠正、处理”,并无具体的处罚措施。
年票制的合法性一直遭到质疑,并在惠州、茂名等地遭到了抵制。但对车主不缴纳年票的具体可能后果,该《办法》亦无明确规定。
疑问
年票收入有多少?用于何处?
《办法》规定:各市必须每年“晒账本”(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目前全省已有15个地级市试点了年票制,但是各市的年票收入及使用情况从未公布过。如广州年票收入具体数目、用途等多年来一直不曾见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公众曾强烈质疑。去年花都区辖内杨荷、龙口等5个收费站超期收费、所收费用去向不明事件曝光,社会对年票的质疑更加强烈。
对此,该《办法》要求各市必须“晒账本”。年票制车辆通行费收入应纳入财政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各市政府应每年向社会公布年票制车辆通行费收入及使用情况。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每年向社会公布各市纳入年票制的项目、债务余额及偿还情况。但对于谁来监督,该办法未明确规定。
此外,纳入年票制范围的政府还贷公路项目的路面大修工程,须经省政府批准,其贷款资金或向企业、个人有偿集资款才可以纳入年票制还贷基数。(来源:南方都市报 南都网)
如何防止收费无底洞?
《办法》规定:支出有具体规定,此外的收入必须用来还债
此前媒体报道,广东公路收费乱象中不仅存在收费高,还存在收费时间超长的问题,甚至有“无底洞”的批评声。该《办法》对此规定,还清贷款、有偿集资款后,应当终止收费。在建或已建成的非收费公路项目,其建设资金不得纳入年票制收费偿还。
虽说是债款还清就停止收费,但是有一些市民担忧要是这些收入光用来作管理费,或者其他支出,不用来还债,让收费世世代代进行下去怎么办呢。对此,该办法有了具体的规定,“年票制车辆通行费收入除用于管理费、小修保养费、水利建设基金、专项支出外,应当用于偿还债务。”
年票制区域内还能设次票收费站吗?
《办法》规定:要经省政府批准,且须符合两个条件
此外,一些地市设置了次票收费站曾遭到批评与质疑。该《办法》规定,在实行年票制区域内设置次票收费站,要经省政府批准,且必须符合两个条件:新设置的公路收费站与同一主线上相邻收费站间距不得少于50公里;区域内次票收费站(不含委托代收站)总数应少于实行年票制前的公路收费站总数。
如何控制管理费等支出?
《办法》规定:年(次)票收入总额10亿元以上年管理费不得超5%
虽然是收支两条线,但是此前也有市民担心这些收入会养肥公路系统。对此,该《办法》规定,年票制车辆通行费收入实行统筹管理,管理费、小修保养费按年(次)票总收入一定比例控制列支。具体来说,年管理费和小修保养费的列支控制比例分为7档,各档按规定比例提取,累加数即为该区域的年管理费和小修保养费。其中年(次)票收入总额10亿元以上年管理费不得超过5%,也就是不得超过5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