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新闻 时间: 2012-08-21来源: 信息时报 作者: 魏徽徽

22名成员被控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等8项罪名,在海珠区法院受审。

原任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保卫部二科保安副班长叶振武(右),班长刘晓(左),被控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一同受审。
信息时报讯 (记者 魏徽徽 实习生 李昕 陈欣 通讯员 余志红) 垄断广州琶洲会展中心快餐业,行贿会展保安队长求“放水”进入展区,凡是在展会内贩卖盒饭的人都要上交每盒盒饭4元的保护费……昨日,琶洲会展中心“盒饭黑帮”22名成员被控敲诈勒索罪、强迫交易罪等8项罪名,在海珠区法院受审。该案庭审预计将持续三天,每天持续到晚上9点。
黑帮头子:负案潜逃来穗组黑社会
2006年,廖卫华负案逃匿至广州,经刘某飞(另案处理)介绍,纠合李泽富、彭朝阳、刘毅方等人,在广州琶洲会展中心展会开办期间私运快餐进入展馆内销售。2008年3月,廖卫华因寻衅滋事罪被湖南省湘乡市法院判刑。
2009年8月,廖卫华刑期释放,他再次回到广州海珠区琶洲会展中心一带,重新纠合李泽富、彭朝阳、廖卫强等二十几人,逐步建立、形成黑社会性质的非法快餐销售组织。该组织以“盒饭公司”自称。
为谋取利益,该组织强迫在琶洲会展中心私营快餐的人员,贩卖由其指定饭馆提供的盒饭,以暴力、威胁等方式向凡是在展会内贩卖盒饭的人员收取每盒盒饭4元的保护费;给予会展中心保安好处费,以确保组织人员及指定饭馆提供的盒饭能顺利进入展会。
至2012年5月,该组织以暴力威胁等其他手段,通过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等违法犯罪活动获取经济利益、逐步控制、垄断了琶洲会展中心快餐市场。公安机关经侦查,于5月28日一举抓获了廖卫华等22名被告人。
会展保安:受贿2.6万为黑帮“放水”
来自广东惠州的叶振武,生于1981年7月,大专文化,原任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保卫部二科保安副班长。保安部二科保安班长刘晓,生于1982年。
据指控,2009年至2012年间,叶振武、刘晓利用在琶洲会展中心担任保安的职务便利,在展会开办期间,违规让廖卫华指定的饭馆将快餐运入展馆内销售,提供保护,多次共同收受贿赂款共计人民币2.6万元。
刘晓供述,按照规定,保安在执勤岗位上一旦发现“饭仔”运盒饭入展馆,须立即制止,但叶振武曾先后7次分给他9000元的贿款,而且“饭仔”们私运盒饭走的是公共区域,该区域车辆进出较多,不在保安职责范围内。
“盒饭公司”劣迹
●伪造广州酒家发票印章
2012年5月28日,公安人员在组织成员谭洪卫、彭凯、屈勇的住处,缴获伪造的发票3000余份。同日,在屈勇的住处还缴获伪造的印样为“广州酒家发票专用章”、“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客户服务中心证件专用章(5)”的印章各一枚。
●每个盒饭强收4元保护费
2009年9月至2012年5月,该团伙对在琶洲会展中心私营快餐的“饭仔”们强行收取每盒盒饭4元的“保护费”。三年敛财近58万余元人民币,廖卫华从中获利20万余元。
●强迫“饭仔”到指定饭馆买盒饭
2009年9月至2012年5月间,因怀疑“饭仔”杨某武发现彭某华未向指定饭馆订购盒饭,实施拳打脚踢,拦截威吓,踩烂饭盒。
庭审直击
主犯辩称是劳动所得
最先受审的是主犯廖卫华,他否认组织领导涉黑组织,辩称没有行贿保安,自己只是一个生意人。廖卫华称,送进会展中心的盒饭来自4家指定的饭店(只有一家有营业资质),进价6至8元,然后再叫车、请工人,送到会展中心,冒风险送进展区藏起来,最后以10~12元价格卖给“饭仔”,“卖不完可以退损失我们承担”。廖卫华认为,“4元是我们的劳动所得,我们的盒饭比会展中心的盒饭便宜一半。”
负责管理财务的李泽富供述,让人在会展中心外面巡场,“那是因为外来的河南人也在卖盒饭,影响我们生意,他们的饭达不到我们的盒饭质量”,“我只是吓唬一下他们,给饭仔心理上施压”。该团伙有时一天卖几十个,一年做60到70天。李泽富表示,从2011年至2012年5月案发,其个人收入约1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