悍匪周克华被击毙,大快人心。全民关注中,也有一些杂音,一些质疑。这很正常。一个作案8年之久、流窜多个城市、背负10条人命的公安部A级通缉犯被街头击毙的真实故事,肯定会让那些看过大量都市警匪片、枪战片、侦探片、破案片、悬疑片的人们,产生无数的联想,按照自己的生活经历和生活逻辑,重新组合、编排已知与未知的素材,并提出自己的结论。不管这个结论是否成立,编故事的人都不负责任。
对此案负责任的公安、司法部门人士,则应当尽可能专业一点,严肃一点。无论是分析案情,还是公布案情,都要不留或少留破绽。
昨天,新京报刊登一条周克华女友最高或可判死刑的分析文章。文章说,周克华每次作案前,都会跟其女友张贵英商量自己即将作案的想法和思路。目前,警方对张贵英的审讯工作仍在进行中。湖北朋来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尚金说,如果根据警方调查的情况,发现张贵英尽管没有直接实施犯罪,但如果她真是周克华的“军师”,参与策划并指导实施犯罪,其性质就十分严重。她跟周克华共同承担同样的刑事责任,即是主犯……在这种情况下,张贵英也将面临最高可处以死刑的处罚。
周克华死前并未留下口供,其女友还在审讯中,什么人又是从哪里得来的“周克华每次作案前,都会跟其女友张贵英商量自己即将作案的想法和思路”?文中没有提到消息来源,而律师据此分析尽管加上“如果”,也显得不够专业,不够严肃。
据媒体报道,“在(今年)1月份南京作案回到重庆后不久,周克华在洗头房里认识了年仅20岁的张贵英。”张贵英家住宜宾,其父说,今年端午节,女儿提出要去重庆治病。(京华时报8月17日)周克华8年前作案时,张贵英才12岁,根本不认识周犯,显然不可能参与其事。今年“8月10日前,周克华谋划再干一票,为了显摆自己高超的作案手法,周克华提前告知小女友作案时间和地点,欢迎女友前去‘观摩’。但由于作案时间较早,小张‘职业原因’,又喜欢睡懒觉,没赶得及去案发现场。”(引文出处同上)我也要说“如果”,如果报道属实,张贵英显然对睡觉比对“观摩”男友杀人抢劫更感“兴趣”,连一个“观摩者”都不称职,怎么可能成为周克华的“军师”?说“周克华每次作案前,都会跟其女友张贵英商量自己即将作案的想法和思路”,除非让周克华起死回生,亲口交代,否则很难让人相信。如果只是张贵英一个人的口供,张贵英也未免太夸大自己对周犯的控制能力。
重庆警方官方微博回应网友称“现还质疑周克华未被击毙有些滑稽和可笑”。此案报道中的一些情节,包括律师分析,确有些滑稽和可笑之处。比如说,重庆时报称,“警方已了解到周克华未逃进山林,而是遁入市区,搜索山林只为掩人耳目。今日,警方跟踪周克华进入小巷,将其成功击毙。”有网友说:“太恐怖了吧,老百姓都以为劫匪在山里,其实却在自己身边!公安这么干有点玩火啊。”再比如说,8月16日南方周报刊登照片,说明是“8月11日,警方发现一处疑为周克华藏匿过的山洞。勘察人员仔细搜集山洞里的蛛丝马迹。”照片上,两名身穿警服的人员戴着手套、口罩,手里拿着镊子等工具。昨日北京晨报刊发一组照片,其中一张说明为:“有网友称周克华的钱包上印有警徽。警方表示,标记并非警徽,公安机关从未配发过这种钱包。”照片上的钱包加了黑圈以示醒目,但更醒目的却是两只手在收拾地上遗物,有两支枪、黑白两个塑料袋等物。这两只手却没有戴手套。这显然是不够专业的警员才干出的事情。至于首次接受采访的两位警员,因为接受采访而穿了其他同志警服,以致警号与后面采访时不一样,算是一个小小的误会吧。J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