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上,陈某东拒不承认犯罪事实,辩称其行为只是做生意的正常运作,声称他是跟一名叫何某平的男子合作做石油生意。他去澳门,只是跟对方陪客户,客户输的钱先由他支出,然后再还给他。有时客户没及时还钱,他就先用公司账户的钱顶上。只是因为2010年11月以后利比亚内乱,石油生意出现障碍,导致资金无法回笼。但公司为了做这笔石油生意贷了款,每月还息高达200万元,他为了缓解公司资金压力,才去澳门赌博。本来打算赢些钱作周转资金,没想到输了大约2000万港元,他就叫其他股东加大投资。筹集到资金后,他将部分资金还赌债。
法院认为,陈某东其行为已构成挪用资金罪,判处陈某东有期徒刑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