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曝光深圳市一对夫妇因欠医院12万元医疗费,其生下的一对双胞胎被扣在医院之中两个月。院方表示,医院也希望家属能够将孩子接走,但曾有家属找借口逃费,不得不采取这样的措施。
父母拖欠治疗费,医院竟然挟孩子以令父母,网民和公众看到这样的新闻,大多会习惯性地把矛头对准医院并进行责难,但与此同时,大家有没有想过医院的无奈和难处呢
从父母把孩子送到医院,医院也接受下来并给予治疗开始,双方就已经形成了一种契约关系,医院负责给孩子提供医疗服务,父母负责为医疗服务买单,只有当双方都切实履行自己的责任和义务,这种契约关系才能延续下去,一旦一方毁约,不管造成这种毁约的是客观原因还是主观原因,都会导致契约关系被破坏,无法顺利履行。
从这个角度来说,现在破坏这种契约关系的,不是医院,而是孩子的父母。如果我们只是单方面地指责医院,就有些意气用事了,对医院方面未必公平公正。实际上,在整个事件中,医院的很多做法还是值得肯定和称赞的。比如在孩子提前10周出生的危急情况下,医院全力挽救了孩子的生命;比如在患儿父母拖欠巨额医疗费的情况下,医院并没有放弃对患儿的救治和治疗,而是继续尽心尽力地予以照顾。
因此,当我们在同情患儿父母的遭遇时,也应该理解医院的无奈和难处。正如医院方面所说,曾有患者在拖欠医疗费的情况下,把孩子留在医院置之不理,等到医院实在耗不起把孩子送往福利院之后,父母又直接去福利院领回孩子。在这种前提下,医院采取的这种防范举措,也不过是对自身权益的一种维护。
说到底,医院不是福利院,它同样需要通过收取患者的治疗费维持自己的正常运转,如果拖欠医疗费太多,影响到了医院的正常运转,对于其他患者也不公平。对于经济困难的患者,医院可以出于人道主义减免或缓收治疗费用,但不能要求医院为患者的治疗费用买单,这既不是医院的法律责任,也不是医院的道德义务。
对于患者家属来说,除了自己努力筹钱之外,可以向政府部门、向社会寻求救济和帮助,也可以和医院协商,争取获得减免和缓缴治疗费的机会。与此同时,政府部门和一些社会公益慈善组织,也应该通过该事件反思一下,如何通过制度的完善来避免类似事件的一再出现。(都市消费晨报评论 作者 苑广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