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都讯 昨日,备受社会关注的云南泸西爆炸枪击案二审在云南红河州中级法院开庭审理。法庭上,一审被判处死刑的三名被告人均否认重罪指控,称自己“冤枉”。
昨日,王建福、王飞云先出庭受审。庭审中,法院就判处王建福、王飞云死刑的爆炸罪和故意杀人罪这一争议比较大的罪名进行了审理。庭上,王建福否认了爆炸罪和故意杀人罪。“我比窦娥还冤!我没有指使王飞云去爆炸枪击杀人,他是一个成年人,做的事不应该牵扯我。”王建福称,他没有指使王飞云对付郑春云,他一直在等待合法的途径解决。
“作为男子汉,有责任要敢于担当,与王建福没有任何关系,他没有指使我!”王飞云在法庭上说,王建福没有指使他杀掉郑春云,他们没有合谋,并称他是为了当时井下的100多名矿工兄弟安全,身为安全员,有责任保障这些人的安全。他知晓持有枪支是非法的,但他买枪不是为了杀人。
下午的审判中,郑春云也选择为自己开脱罪名。“我是一个守法的企业经营者,我没有命案、没有涉枪和毒品,而一审法院为何要我死,我无法理解!”郑春云微笑着说,他的资产是他20多年含辛茹苦地努力换来的,与黑社会聚敛没有任何关系,所以他并没有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抢劫罪、聚众斗殴等犯罪事实。
法庭上,被告人及其律师与公诉机关进行了激烈辩论。三名在一审中被判处死刑的被告人均向二审法院请求改判,给他们一次改过的机会。由于涉及死刑案,法庭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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