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
昨天上午,东莞市相关部门就“3+3”政策体系接受南方日报记者采访时说,这一政策体系重点解决“四大关系”,即旧平台与新产业的关系、窄平台与宽服务的关系、小平台和大项目的关系、点平台和面职能的关系。
旧平台与新产业:旧瓶也能装新酒
新政策就是要鼓励将旧平台更新改造后承载新项目,尤其是优质的新项目。在农村发展楼宇经济,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这是很大的进步
过去,东莞农村集聚产业以传统制造业为主,先进制造业比较少。先进制造业往往存在于大园区,传统制造业存在“两低”——经济形势好的时候经济收益低,经济形势复杂时抗风险能力低,这直接影响到农村集体经济的好坏。农村集体厂房旧、小而且分散,只能租给小厂,而大项目、好项目难以落地。
此次借助“三旧”改造,东莞市对村组厂房平台进行了改造升级。
首先是“腾笼换鸟”。对于转移的企业,是全部转移,还是转移部分保留总部的,对于污染类企业在限期内关停迁的,都有相应的奖励政策。
第二是资产回购。镇村回购原来的旧厂房,进行连片改造,最高可以获得500万元的补贴。
第三是“三旧”改造。比如“工业项目改工业项目”,在周边条件允许情况下,对容积率不做限制。对于将旧厂房升级改造成创新型平台的,招商期间可申请最高300万元的一次性租金补助,发展楼宇经济的最高可以补贴500万元。
新政策就是要鼓励将旧平台更新改造后承载新项目,尤其是优质的新项目。在农村发展楼宇经济,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这是很大的进步。
再比如,对于新引进项目的所得税,也可以分成。
窄平台与宽服务:小卖部搞成大社区
统租村民旧屋,统建、统管、统租,将其建成成规模、上档次、有社区服务的服务区
现在农村集体经济也有服务业,但档次低、平台窄。窄表现在两方面:一是承载服务平台窄,只有小商铺、小卖部、出租屋等,缺乏社区生活概念;二是服务领域窄,缺乏休闲娱乐服务。
东莞农村发展服务经济有几个主要思路。如过去没有考虑过第一产业、生态资源都可以作为配套服务。这次结合水乡片统筹规划发展,提出大力发展都市型农业、特色型旅游业,都是第一次纳入农村集体经济发展之中,形成一二三产业完整的产业链条。
再如,过去厂房、宿舍都是出租,现在提出村组可以通过与物业公司合作或其他方式,承接镇街的公共物业,在膳食、采购等方面形成配套。最重要的是提出产业服务区概念,统租村民的旧屋,统一改建,统一管理,统一承租经验,真正将其建成成规模的、上档次的、有社区服务的服务区。
这将带来几个好处。
一是减少出租屋空置,并且形成稳定收益;二是企业不用在有限的厂区工业用地里再建一个居住区,节约了土地资源;三是工厂员工“衣食住行游娱购”都能在社区得到满足,有了社区生活。
这拓宽了产业辐射,拓宽了社区平台,通过统租、统建、统管的方式,形成产业集聚服务区的概念。未来在松山湖等四大园区,原则不再新建集中住宿区。在“三旧改造”过程当中,原则也不再新建扩建员工宿舍。确实有需要的,也设置一定门槛。这样,项目用地能最大限度用于产业发展,而生活服务功能腾出来给村组来做,形成共赢。
■纵深
六成村社收不抵支
传统发展模式难以为继
AⅡ01—02版“新一轮农村综合改革”专题策划:南小渭 统筹:段思午
采写:南方日报记者 段思午 刘进 马喜生 实习生 刘若筠
小平台与大项目:农村的钱往大处投
每年发改局牵头向村推荐一批市属优质项目,通过信托机制引入集体资金,使集体资金融入城市经营中来
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重点向投资经济转型是必然的。过去,有些村平台小,资金少,有投资想法但没有资本运作和经营管理能力。
新政策提出三种投资手段:
一是直接信托投资。比如通过东莞信托,向收费高速公路等注资,东莞信托代表村组和村民管理资金使用。这又有两种方式。一是财务投资,有收益了可以拿钱走人。如果战略投资可以成为股东。
二是市重点优质项目向村组开放。比如通过信托参与市投资建设的供水、燃气、环保、收费高速公路等基础设施和城市公共服务项目,开拓了集体资金资金增长空间。
三是市重点项目、产业园区的征地款可以不提取,而用信托投资方式参与开发。
对于第二、三项投资,除信托投资回报以外,村组还可获得额外的现金奖励。
除了这三类,村组资金还可以投放给金融企业、村镇银行、上市公司,可以委托专业团队经营管理。当然,这也有一定风险。
今后的市属项目向镇村一级释放股权,引入村集体资金,将原来纯市所有的公有经济转变为市镇村共有的公有经济,实现资源整合,共同发展,收益共享。这是小平台上的大项目。每年发改局牵头向村推荐一批市属优质项目,通过信托机制引入集体资金,使集体资金融入城市经营中来。
点平台和面职能:还责于政府,还利于集体
市拿出100亿元为村减负,充分体现了公共财政的导向作用,也体现了为镇村减负、扶持集体经济的信心
村组集体经济在发展中出现种种困难,重要原因之一是,集体经济在法律上是一个经济封闭平台,但它承担了公共管理的职能,也就是面上的服务,集体经济收益外溢了,不堪重负。
新政策提出,市镇两级分别从税收分成中拿出5%,用于“五年两保三统筹”。即用5年时间,按保增长、保必需的原则,给村治安、环卫、行政管理3项支出统筹承担。
以现在的财政基数,按增速10%计算,2013年-2017年将投入接近80亿元。如果加上现有的生态补贴、种植业补贴等等,总额可能超过100亿元,这还没有计算市财政在医疗、教育、社会服务等领域向农村的倾斜。这100亿元投下去,相当于村里有了100亿的收益用于偿还债务,增加积累,发展项目,提高村民福利。财力下沉也是村民梦寐以求的分税诉求。这就是“还责于政府,还利于集体”。
5年拿100亿元盖个大园区都绰绰有余。东莞市拿出100亿元为村减负,充分体现了公共财政的导向作用,也体现了为镇村减负、扶持集体经济的信心。
类似政策还有一些。如村发展集体物业,过去是跟银行借钱,钱还没到先负债。现在东莞提出新型股份合作方式,村里出厂房,股民出钱,按股分利。这既能向村民集资做小规模投资收益,又能减轻债务压力。过去有些村物业没有办手续,现在市里帮助其办理,全额返还办理手续费,相当于零成本完成补办手续。
总体而言,此次政策出台“减负”的效果会立竿见影。发展的部分政策可能难懂,大家分蛋糕好理解,但如何贡献做蛋糕可能不太了解。但发展部分对于村来讲利益更大,是一次大改革,也是村集体经济改革不可多得的大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