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管理》杂志编辑约我为下期出版的杂志写篇短文。编辑打来电话,要在我的名字前头加上“著名时事评论员”。我建议改为:“非著名时事评论员”。因为现在的“著名时事评论员”漫天飞,特别是互联网上多如牛毛,我就别凑这个热闹啦。
悍匪周克华被击毙,网上却出现一波又一波质疑声,说是“误杀”长沙警察。自媒体时代,人人都是信息发布者,人人都是时事评论员。我有点搞不明白的事情是,怎么网上追查真假“周克华”的人们比周克华未被击毙时还起劲?周克华流窜杀人作案时,网上的人们也拿出现在这种穷追不舍的劲头,或许周克华早就落网了。今后倘若再有周克华之类的悍匪出现,希望诸位网友也踊跃参与破案行动。
历史上似乎经常出现官方称××已被执行枪决,民间却流传此人未死。我小时候就听老人们说,金璧辉(川岛芳子)等汉奸被“调包”未被打死。60多年过去了,传说中未被击毙的汉奸们再也没有出现过,看来还是真的行刑枪决了。仔细想一想,当时的民国政府确实放了不少的汉奸,也算是无风不起浪吧。
这次网上质疑“周克华之死”声浪不断,也有一些“事出有因”。远的不说,最近的是击毙周克华之时,正巧赶上薄谷开来、张晓军故意杀人案审判。同时,重庆市公安局原副局长郭维国,重庆市公安局刑警总队原总队长李阳,重庆市公安局技术侦查总队原总队长、渝北区公安局原局长王鹏飞,重庆市公安局沙坪坝区公安分局原副局长王智徇私枉法案公审。重庆警方有过弄虚作假、掩盖真相的“前科”,尽管这批人已经公审,造成公众不信任的恶果仍然一时难以清除。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原因即是回答质疑有些不够全面、慎重。我在前几天《专业一点 严肃一点》一文中,非常曲折地表达了我的意见,也许不够直截了当。今天,不妨打开天窗说亮话。比如,对此类质疑或者可以不予回答,击毙就是击毙,还说什么?或者由重庆市警方正式行文回应,而由基层警局用微博形式回应,显然与击毙悍匪周克华这么一件全国上下关注的大事件不相称。我向来主张官方微博要慎重使用,毕竟微博这东西的权威性、庄重性不如官方公文、公告。微博这玩意儿已经过于个人化、个性化、随意化,不太适合官方在严肃场合使用。微博回应尽管很快,也容易不经过慎重考虑,张嘴(手)就来。长沙警方辟谣,称“长沙警察中没有叫‘方斌’的,仅有‘方兵’一人”。马上有人质疑:《湖南日报》10月14日刊发一则遗失声明:“方斌遗失警官证,号码为:湘字第1804428”。警方只得再查明:此“方斌”为武警。此方斌也自称:“我未在围捕周克华期间到过重庆,更不可能被打死。”这种质疑——回应——再质疑——再回应的方式,显得初起的回应有些草率。
近日,北京大学也遇到此类问题。21日,北大前教授在实名微博上爆料,称北大院长、教授和系主任奸淫餐厅服务员,北大内酒店服务生走后门上北大学位班。北京大学新闻发言人蒋朗朗立即回应称“绝无此事”,并表示学校将保留追究邹恒甫诋毁或诽谤的权利。邹在微博中写到:“北大蒋朗朗发言人,你最好在北大有钱的学院好好调查一个月再说话。我对北大淫乱之事了解太多了。你要打官司,我太高兴了。我等待你对梦桃源直隶会馆大膳鲂等等吃喝玩乐淫荡的报告。你急于否认,是你对北大不负责任。”十分显然,这位北大发言人“张嘴就来”的否定回应要给北大惹出麻烦。现在的北大已经不是什么“将保留追究邹恒甫诋毁或诽谤的权利”,而是必须追究,行使北大自己的权利。箭在弦上,不得不发。退路已经没有了。北大不是没有发生过类似事情,澄清问题切忌张嘴就来。还是那句老话: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J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