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夕之夜妻子前夫带刀上门,现任丈夫王兴与对方厮打时夺过刀将对方扎死。法院一审认定王兴属于防卫过当,判其有期徒刑5年。被告王兴的辩护律师认为,由于对方率先出刀伤人,被告防卫过程中夺刀刺向对方后,积极报警并联系医生,还曾为其做过人工呼吸,应当属于正当防卫。目前此案正在市二高院二审。
■前夫除夕夜闯进家门
据指控,王兴于2010年2月14日凌晨,在西城区桃园胡同其住处,因琐事与死者陈光互殴,其间王兴夺过陈光手里的尖刀刺扎陈光左胸和左臂数刀,陈光被伤及心脏导致失血性休克身亡。公诉机关以故意伤害罪对王兴提起公诉。
王兴的妻子雪雁证实,她和陈光通过朋友介绍相识,于2000年结婚,婚后生有一子。2007年10月,二人办理了离婚手续。儿子归女方抚养。离婚后陈光一直没有再婚,还想和雪雁和好。雪雁说,她和现任丈夫王兴是同学,后王兴移民加拿大。2008年王兴回国后,她和王兴次年登记结婚。
2010年2月13日是除夕夜。雪雁由于已经怀孕9个月正在待产,前夫陈光打来电话说要来带儿子小悦放烟花,一会儿,她听到儿子在楼道里大声说:“我爸上来了。”她赶紧躲到卧室里。没想到一会儿前夫陈光拧开卧室的门走了进来,看到怀孕的雪雁和陌生人王兴,陈光便和王兴厮打起来。
雪雁说,由于陈光进来时手里拿着一把刀。她的手臂在拉架时也被刀划伤。她急忙跑出去叫人报警,随后就听到屋里王兴在喊:“快打120。”等她再进屋时就看到中刀的陈光仰面朝天躺在床上,王兴正用毛巾被给他捂胸口,还在给陈光做人工呼吸。
■丈夫夺刀将对方扎死
尸检报告显示,死者陈光左胸和左臂各有一处刀伤,胸部刀伤伤及心脏。王兴的手上有一处刀伤。
王兴口供证实,陈光闯进卧室后问他:“你是谁呀?”他说:“我是雪雁的老公。”陈光就把他按在床上揪着脖领子打。他挣扎着想站起来,这时发现陈光右手拿着一把刀。他就和陈光夺刀,夺刀过程中,陈光用嘴咬了他的手。夺过刀之后,他扎了陈光的胸口一刀。后来他发现打他的陈光越来越没劲,身上也出了血,他趁机翻过身,赶紧让家里人报警。他自己用毛巾被等压住陈光的伤口,还给他做人工呼吸。过了一会儿警察就来了。
王兴说,他之所以用刀扎陈光是因为陈光一直压在他身上打他,此外家里还有老人和孩子,妻子雪雁身怀9个月的身孕,他怕陈光伤及家人。王兴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应判自己无罪。
■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
法院审理认为,王兴夺刀之后猛刺陈光两刀,其伤害陈光的主观故意明显,王兴的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其行为符合防卫过当的条件,应承担刑事责任。最终一审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兴有期徒刑5年,附带赔偿死者家属22万余元。
一审宣判之后,被告王兴向北京市高院提起上诉。
王兴的辩护律师钱列阳称,死者陈光不请自来、私闯民宅,而且携带尖刀。进入王兴夫妇的卧室之后,陈光首先向王兴发动攻击,出刀伤人,王兴和其妻子雪雁的手臂都被扎伤。此案事发突然,王兴没有丝毫思想准备就被陈光扑倒在床上暴打,王兴在陈光手里持刀生命受到威胁的情况之下夺过陈光手里的尖刀,其为了保护妻儿的生命安全,制止陈光行凶而刺扎了陈光属正当防卫。扎伤陈光之后,王兴积极让家人报警并对陈光进行人工呼吸,在现场等着警察的到来,应属投案自首,不应追究其的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市高院二审(文中人物为化名)。
■文/本报记者 李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