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三,看到一家媒体报道本市第二批大修道路全部开工的消息,我打算就道路大修管理问题谈点意见。未及动笔,哈尔滨阳明滩大桥坍塌事故发生。读了相关报道,我扩展了一下思路,把这两件发生地点似乎相距很遥远的事情绑在一起说吧。
哈尔滨坍桥事故发生后,记者试图查询断裂桥梁部分的施工单位信息,但哈尔滨市住建委表示,因为阳明滩大桥施工单位施工指挥部已经解散,所以无法查询到是哪家单位负责的这段事故桥梁。(8月25日京华时报)
昨天(26日),本报最新报道提道:哈尔滨市政府秘书长黄玉生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日前网上出现市建委有人说大桥建设指挥部解散了,找不到施工单位的情况。经了解核查,此事并不存在。哈尔滨市建委已按照事故处理的有关程序,将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资料提交事故调查组。待事故调查结果确定后,将以上单位名单一并向社会公布。
类似道路、桥梁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名称这样的信息,应当在市建委网站或相关政府网站上长期保存,供市民随时上网查询。这又不涉及什么国家机密,有何必要向公众隐瞒呢?还要等到出了事故,调查结果确定才向社会公布,未免也太不像话了吧!
我一直建议道路修建管理信息要向公众公布,全部上网,供市民随时查询。比如,北京每年的道路大修工程,就应当在网上及时公布并长期保存。不仅要公布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及负责人,公布开工日期、完工日期,还要公布花了多少费用。费用开支要包括具体的工料钱,不能是一笔滥账,几十条路“一锅烩”了。比如,这次工体北路要搞成“长寿命道路”示范项目,全长2.2公里,行车道将采用新材料、新工艺。同时完成花岗岩缘石(马路牙子)更换2550米,步道铺砌350米。这些新材料的价格也应当上网公布。在我印象中,这段路自2008年奥运会、2009年国庆60周年,已经修了多次。马路牙子也是才更换了没有几年。为什么挺好的路要破坏掉重新修、反复修,我想不明白。有钱没处花了,也真的不用这么个“造”法。我当然知道通过这种重复修路、修短命路的方式,可以更多更快更好更大地把纳税人的钱花掉,也可以让一些公司年年有活干、年年有钱赚。我不反对你们大把地花纳税人的钱,也不反对你们多多赚钱,我是反对你们在一条道路上“死啃”。北京市还有多少路值得修没有修呢,能不能把眼界放大一点?
道路桥梁修建工程整体而言,管理太落后了。道路上各种设施出了问题,居然找不到主人。走在街上,人掉进去了,不但找不到井的主人,而且连捞都捞不上来。什么单位干的我们至今不知道,干了坏事的部门也不必承担任何法律责任。这是什么水平的城市道路管理?难道不值得认真改进管理吗?改进管理就那么难吗?谁批准在道路施工,批准人负责落实把信息放到网上公开,由全民监督不行吗?自己管理不好,也管理不过来,有网络这么便捷的管理工具也不使用,采取混一天说一天、混一年说一年的工作态度,难怪人民不满意。J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