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方镇彬 通讯员∕张伟)昨日,笔者从企石镇政府了解到,《企石镇上截村旧村“三旧”改造方案》(以下简称《改造方案》)公示期已经结束。按照有关规划,上截村将完善1.08万平方米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用于建设农民公寓及公寓配套公共设施。
笔者了解到,早在今年7月份,企石镇就完成了《改造方案》的草案编制工作,根据《东莞市“三旧”改造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8月13日至27日,企石镇“三旧”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该方案进行了公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
据了解,改造地块位于企石上截村旧村庄(1987年前建成),总面积1.21万平方米,其中集体居民建设用地1.06万平方米,道路用地1475平方米。集体居民建设用地中,已登记发证的集体建设用地1333平方米,需完善集体建设用地手续的用地1.08万平方米。
企石镇“三旧”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说,改造地块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目前已纳入企石镇“三旧”改造规划和2010-2014年度实施计划。
据介绍,该地块现有建筑面积7647平方米,容积率0.63,全部为私人住宅,改造地块中所有集体建设用地保留为集体土地性质。地上建筑物的补偿,待改造项目落实后,另行按有关规定制定补偿方案。而按照有关规划安排,上截村将先行申请完善1.08万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的用地手续,完善手续后,再自行改造,用于建设农民公寓及公寓配套公共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