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项俊波 通讯员/朱土福)日前,南头镇政府出台《南头镇居民外出种养扶助奖励(补贴)方案》,针对“外延”农业面临的新形势,加大对外耕农的各项扶助奖励标准。外出承包土地租金上涨,外耕种养名优新高值品种比例不高,为减轻外耕户资金短缺的担忧,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该镇于日前加大对外耕农的扶助力度,对土地租金、名优新高值品种养殖、小额担保贷款等几方面进行大力补贴,促使“外延”农业健康持续发展。
外出耕种面积为原有面积3倍
实际上,早在2005年,该镇党委、政府就制定出台《南头镇农民外出种养扶助借款暂行办法》,2009年又出台该《办法》的补充规定,对外耕生产资金有困难的农户实行小额免息借款扶助,贷款额度为每户3万元,贷款期限由原来的3年延长至4年,至今共为110多户种养户提供免息贷款350多万元,有效缓解农民外出发展种养业的资金难题,同时造就一批年收入超百万元的农户,走出一条发展“外延”农业的新路子。
据统计,截至2011年底,南头镇全镇有320户、近2000名社区居民由在外承包土地搞种养的,涉及省内11个县市、21个镇区、省外湖南2个县市,耕种面积近7万亩,是该镇原有耕地面积的3倍多。除林业外年总产值达3.2亿多元。“外耕农”大军不断发展壮大,一举成为南头镇农村支柱产业的生力军。
新承包土地每户最高奖1万元
据记者了解,针对外出承包土地租金上涨问题,为减轻外耕农负担,该镇将给予一次性补贴,按已外出承包土地有效合同面积,每户最高补贴50亩,不足50亩的按实际面积计算,每亩补贴金额100元。
针对南头“外延”农业目前名优新高值品种比例不高、利润空间小的现状,为推动名优新高值品种养殖,调整品种结构,对外耕农户养殖泰国笋壳鱼、桂花鱼等规定品种的,由镇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根据养殖面积和放养数量的不同,分别奖励每户3000元和5000元不等;种植类符合2012年广东省中山市农业主导品种项目的也给予同等奖励。
为激励农民走出去承包经营土地发展种养业,对新外出搞种养的农户(在2012年7月1日起签订土地承包有效合同的),面积20亩以上(含20亩)的外耕农户,由镇政府给予一次性奖励:承包面积20亩至50亩以下的,每户奖励5000元;承包面积50亩以上(含50亩)的,每户奖励1万元。此外,对获得“小额担保贷款”的外耕农,南头还将给予利息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