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报讯 (记者/周东辉 通讯员/刘盛雄)赌博输了钱不服气,怀疑别人出老千,清新县一男子郑某纠集了众人威胁赢家何某。打斗之间不幸刺死何某朋友朱某。近日,清新法院对一起因赌博引起命案进行了审理。
2006年11月8日晚上,被告人郑某在清新某医院门口某处与别人赌博,至9日凌晨4时,郑某身上的钱已全部输光,心生不忿的郑某看着赢家兴高采烈地数着手中的钱,想着从昨天晚上到现在自己一直在输,因此怀疑赢家何某在赌博中“出千”。郑某越想越觉得自己的推断是正确的,于是他悄悄地走到僻静处,打电话纠集谭某亮、张某勇、“憨金”来到医院门前。郑某领着几个同伙来到被害人何某身边,指着何某对同伙说:“就是他!”一班人一拥而上,将被害人何某围住。谭某某手持张某勇提供的弹簧刀威胁被害人何某不许反抗,张某勇等人上前搜走何某身上的800多元人民币。当被告人郑某等人抢钱得手准备离开时,见到被害人何某的朋友朱某在一旁打电话,被告人做贼心虚,估计被害人朋友是在打电话求救,被告人郑某与谭某某、张某勇等人便冲上前对被害人朱某劈头盖脑一顿乱打,期间,谭某亮持刀刺伤被害人朱某,惨叫声中,朱某着捂着喷溅着鲜血的伤口倒在地上,见此情境,被告人郑某等人一哄而散。被害人朱某虽被立即送院抢救,但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朱某系被他人用锐器刺破心脏致心包堵塞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的。事后,被告人郑某分占赃款200元。2011年11月26日,被告人郑某到清新县公安局投案。案件审理期间,被告人郑某的亲属与被害人朱某的亲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由被告人的亲属一次性赔偿了被害方经济损失共计56000元(当庭兑现)。
清新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以及故意伤害罪,但鉴于被告人郑某主动投案,且在郑某不是直接致害人,并能通过家属积极赔偿了被害人家属的部分经济损失,因此被告人郑某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犯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5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