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假释人员吸毒被重新收监
本报讯(记者 高健 通讯员 张笑铭)昨天,市一中院做出本市首例撤销假释裁定:因罪犯崔傲洋鑫在假释期间吸毒,违反了《北京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法院决定撤销其假释,并对崔傲洋鑫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
27岁的崔傲洋鑫,曾因诈骗、殴打他人、吸食毒品先后被行政拘留三次。2006年8月11日,他因合同诈骗罪、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万元。从2009年开始,崔傲洋鑫由于表现尚可,连续被法院减刑。今年7月4日,法院作出刑事裁定:对崔傲洋鑫予以假释,假释考验期限为今年7月4日至2014年8月14日。
在假释期间,市司法局提供材料显示,7月19日23时许,民警在东城区某网吧抓获崔傲洋鑫,其尿检结果检出苯丙胺类呈阳性,崔傲洋鑫本人也承认吸食冰毒。7月20日,警方决定对崔傲洋鑫行政拘留14天。市司法局认为,崔傲洋鑫违反了《北京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建议法院对其撤销假释。法院审理查明后,采纳了市司法局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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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假释 司法局更有发言权
7月1日起,本市正式实行《北京市社区矫正实施细则》,该《细则》的主要特色在于原由公安机关负责实施的社区矫正工作变为由司法行政机关负责。这样的改变原因在于,社区矫正一直由市司法局负责,司法局对矫正工作的管理和实施情况更有发言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