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国家发改委专项资金补助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
本报讯 (记者岳峰)“虽然钱不多,只是补助性的,但是意义十分重大,表明了投资安排上的一个重大突破。这也是西部大开发战略实施12年来,首次进行的专项资金补助。”昨日上午,在省发改委召开的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安排专题会上,国家发改委西部司巡视员费志荣这样说道。
为促进西部地区经济稳定增长,国家发改委在今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安排1亿元资金,重点支持西部地区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同时,国家发改委还专门出台了《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专项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规定,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划和产业政策确定、关系西部大开发全局、对西部地区人民生产生活条件有重要影响的重大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和民生工程建设项目。重点项目的前期工作是指项目的规划研究、项目可行性研究,以及项目申请报告、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等方面的工作。补助资金主要用于西部大开发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所需经费。
省发改委副主任徐强介绍,做好这项工作对陕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重点项目前期工作是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在国家发改委对陕西920万的相关资金支持下,省发改委也将拿出一揽子配套支持,将重点项目前期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