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2年11月1日零时起至11月18日24时止,临时进京客车通行证件和进京货运通行证件的有效期由7天调整为3天。据了解,受此举措影响的是短期进京证,未到期的长期证不受影响。 而进京执行任务的警车和救护车辆不受上述交通管理措施的限制。11月19日0时开始继续恢复7天有效期。
记者从交管部门了解到,对于外省、区、市载客汽车需进入五环路以内道路(含五环路)行驶的,须持有效的驾驶证、行驶证、车辆检验合格标志、交通强制保险凭证、环保标志或经环保部门现场检测车辆尾气合格办理进京客车通行证件。
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对于那些住在燕郊,但每天要进京上班的人来说,因为不能办长期进京证,所以这段时间开车出行会麻烦一些,只能多办几次了。而对于那些来北京办事,但是因为种种原因不能在有效期内出京的人来说,证件到期时需要去办证处重新办理一次。
(原标题:昨起进京通行证 有效期变为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