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新京报》报道,面对肝移植医学伦理审查专家,32岁的苏丹哭了。她想给刚刚复婚的丈夫——39岁的田新丙捐肝。6月份,两人刚刚离婚。但仅仅过了两个月,田新丙便被确诊严重肝病,需要进行肝移植。
随后,苏丹自己去做了体检,又花了两个星期时间说服前夫复婚并接受她捐肝。当被探究原因时,苏丹哭着说:“因为我爱他。”昨日,苏丹捐出了590多克肝脏。它们,将为田新丙带来生的希望。
冲动离婚后确诊患病
苏丹和田新丙的病床,隔着一个小床头柜。两人伸伸胳膊,就能牵到彼此的手。
苏丹是内蒙古人,田新丙则来自河南。恋爱、结婚,两人相伴近10年,直到今年6月。“我们对公司的规划产生了分歧,大吵一架后,话顶话就离了。”
离婚后,两人暂时仍住在同一个屋檐下,为合开的公司继续奋斗。
“离婚其实很冲动,等两个人平静下来后,应该会复婚。只是,这场疾病加快了复婚的脚步。”苏丹和田新丙说。
今年8月,田新丙被查出肝硬化中晚期,并伴有新生小肝癌,需进行肝移植。此时,他刚与苏丹离婚两个月。
从医生那里,苏丹得知,肝源紧缺,目前,解放军309医院就有10名患者在等待肝源。可是田新丙等不起,病情时刻都在发展。
前妻几度劝说坚持捐肝
苏丹跟田新丙说要捐肝时,田新丙觉得是个玩笑。“捐肝毕竟有一定风险,发生意外的话,我自己没治好,她也伤了身体,女儿还那么小。”每当苏丹提起这个话题,他就不再说话。
苏丹知道,田新丙拒绝,是担心她冒险。但她也知道,这个险,她一定要冒。
“就算只有两三成的希望,她也要陪我来闯一下。我真的很感动。”被劝说了两个星期后,田新丙最终接受了苏丹的提议。
两度伦理审查终通过器官移植,需要通过伦理委员会的审核。根据要求,只有配偶、直系亲属、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或养父母养子女、继父母继子女等,才能成为活体肝供者。
这意味着,苏丹要为田新丙捐肝,还缺少一个合法的身份。很快,8月份,两人办理了复婚。随后,将所有需要的资料递交到了医院器官移植伦理委员会。8月31日,第一次伦理审查,考虑到供体的风险,有专家犹豫了。
一个多月后,伦理审查进入第二轮。苏丹表现得非常急迫,她一直哭着讲述她的坚持,一句“因为我爱他”感动了在场的专家。在综合评估多方因素后,第二次伦理审查最终全票通过。
“他们两个人的情况还是很适合做的,苏丹向我们证明了她的伟大。”主持伦理委员会的全军器官移植研究所所长石炳毅说,活体捐肝的案例,大多是父辈和子辈之间比较多,夫妻之间的非常少,苏丹的决定,令他们钦佩。
捐肝手术顺利完成
10月31日上午8时,苏丹被推进手术室。田新丙躺在病床上,目送着妻子离开。
晚上7时10分,苏丹的肝脏被转移到田新丙所在的手术室。她的一部分生命,即将在田新丙体内延续。晚上9时许,苏丹被转移到重症监护室,进一步观察和治疗。
23时20分许,田新丙的移植手术结束。石炳毅表示,术后防止并发症的出现非常关键。
(原标题:离婚两月后,女子复婚为夫捐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