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称邀靓女拍照趁对方更衣盗窃
南方日报讯 (记者/赵杨 通讯员/越检宣)声称要找平面模特,邀约女事主拍照,趁对方换衣服时拿走手提包等财物。身为城管队协管员的余某某化名章毅利用这种方法两次盗窃他人财物,日前被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检察院以盗窃罪提起了公诉。鉴于其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从轻处罚,检察机关对其提出了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的量刑建议。
2012年8月15日晚上,阿MAY在网上认识了一个自称叫章毅的网友,对方说自己正在找平面模特。第二天21时许,阿MAY和章毅如约见面。章毅就把阿MAY带到了西湖路永德里一栋住宅楼的楼梯间,拍照开始了。阿MAY也很快进入了状态,拍了不少照片。约10多分钟后,章毅提出让阿MAY换另外一身衣服再拍一辑,阿MAY便拿起事先准备的衣服到楼梯口转弯处换装。可是当她换好衣服回来时,摄影师早已没了踪影,连自己放在楼梯口处的手提包也不翼而飞。阿MAY这才明白,原来自己上当了。
得手后的余某某故伎重演,于2012年8月22日晚又约了一名叫晓婷(化名)的女子到大南路一栋住宅楼的楼梯拍私照,趁着晓婷换衣服的时候盗走了她放在手提包里的一部HTC牌子手机(价值人民币1426元),晓婷及时报案并提供了线索。警察根据线索,于次日找到了这名“摄影师”。余某某主动交代了自己前后两次的盗窃行为,并从自己裤袋内取出昨日刚刚盗得的HTC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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