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见习记者李铁柱) 一只老鼠钻进朱女士汽车的发动机舱,最终导致发动机严重损坏,仅更换发动机就花费7万多元。让朱女士头疼的是,厂家和保险公司都拒绝为损失提供赔偿,无奈之下,朱女士把保险公司告到了法院,要求其承担保险赔偿责任。昨天上午,大兴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朱女士说,这件事情发生在今年7月份,当时她丈夫开车出去旅游,在驾驶汽车过程中,发现车辆出现故障,便给4S店打电话,大庆市4S店来人把车拖过去了。经4S店技师检查发现,车辆出现故障的原因是有一只老鼠进入发动机舱,被发动机皮带压住,导致皮带脱落,造成水泵不工作,冷却液不能正常运转,失去散热功能,导致发动机温度过高,发动机严重变形,无法正常运转。
据朱女士介绍,4S店告诉她,发动机已无修理价值,需要更换。她为此花了71405元,还支付给救援人员300元的施救费。因为她在2011年12月与某保险公司大兴分公司签订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机动车商业保险单,鉴于事故发生在保险期内,她便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但是,保险公司向朱女士出具了拒赔通知书。于是,朱女士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承担保险赔偿责任7万余元。
被告保险公司认可朱女士确实在该公司投了保。但是在是否应当理赔的问题上,双方争议很大。
朱女士认为,她的车辆损失保险限额为21万余元,既然车辆已经受损,保险公司就应赔偿。希望法院能尽快判决,维护她的合法权益。
针对朱女士的起诉,保险公司认为,保险条款阐明了碰撞情况、坠落、火灾、爆炸等等,而朱女士的车辆系因老鼠跑进发动机舱导致损坏,这不属于保险条款所列的任何一个原因,因此不能赔偿。
此外,保险公司提出,司机对这次事故的发生也有责任。朱女士的车上有报警装置,一旦有老鼠闯进发动机舱,造成发动机过热,车辆会有报警,驾车人应当注意到。但在事后查看中,发现朱女士的丈夫在发现故障后并没有立刻停车检测和维修,存在过错,因此保险公司不能同意理赔的要求。
(原标题:老鼠毁发动机 保险公司拒赔偿)